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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为引领,着力稳生产、调结构、促改革,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农业农村和海洋工作延续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推动城乡一体化取得新的进展。

  一、2013年重点工作情况

  面对宏观经济低速增长、农产品消费需求结构调整、“散小乱”养猪场整治以及自然灾害多发、禽流感袭击等诸多困难与挑战,我们狠抓重点、埋头苦干,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一)农业生产整体平稳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菜篮子”产品安全供给工作的意见》,建立“菜篮子”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依法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9000万元。完成创建从玉菜场等3个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增城市荔城蔬菜生产基地等5个万亩蔬菜基地和10个新增蔬菜专业村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扶持新建蔬菜储备冷库2000立方米。基本完成5家农业部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2家省级和2家市级水产良种场创建工作。评定第一批“广州市菜篮子工程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规模生猪养殖场34家,规划建设了广州德盛生猪养殖场等4家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基本完成从化青龙牛奶养殖基地年度建设项目,成功争取国家华南亚热带良种奶牛繁育中心落户广州。积极拓展市外“菜篮子”基地建设,与6省6市签订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合作协议,认定市外生猪养殖基地73家(承诺年供穗生猪总计566万头)。

  二是稳定发展粮食等产业生产。落实种粮补贴资金1.3亿元,推广粮食创高产综合技术,探索开发山区杂粮生产技术,稳定水稻生产面积,发展其他粮食作物的生产,预计今年可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粮食考评任务。加大力度推进花卉生产和水果生产等产业化基地的建设。

  三是抓好H7N9禽流感防控以及防灾减灾工作。在H7N9禽流感集中防控期间,我市以活禽市场及养殖场为重点,监测样本8000多份,实施了市场休市消毒制度,落实了饲养场封闭式管理。高效处置了增城市荔城富力市场外地家禽感染H7N9禽流感突发情况。启动了价格调节基金临时性补贴机制,争取国家、省、市对家禽养殖户和加工企业补贴约2500万元。做好北部山区冰雹、暴雨灾后农业复产指导工作,落实市本级救灾资金2665.44万元,扶持受灾农作物补种、改种或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共9.5万亩,扶持受灾农田和机耕路设施修复约5000亩。

  (二)农业转型升级工作加快推进。

  一是加快推动农业发展平台建设。继续采取竞争性分配办法,投入5000万元扶持市级农业园区建设。目前从化万花园、白云流溪湾现代农业园、番禺海鸥岛现代农业园区等8个市级园区已建成7万多亩(约占规划面积的55%),引进了120家农业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1家。同时,从化市成功整体申报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成立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并完善工作机制,发展会员81家。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上市培训和挂牌融资培训,12家农业龙头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筹建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30家,市级以上示范社53家,已实现“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合作社有50多家,年直销总额达1.9亿元。继续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完成全年8000名新型农民和3000名专业村农民的培训任务。

  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12个新品种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菜种质资源和食用研究及产业化”等3个科研和推广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科技奖励。编制完成《广州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开展了69个农业主导品种和15项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12316三农热线”接听来电4034个,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全面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

  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日常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部、省、市、区(县级市)四级抽检制度,坚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专项检测。全市累计监测各类农产品159.5万份,总体合格率达到99.9%。妥善处置“海南毒豇豆”、“山东毒生姜”、“滥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染色脐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防止问题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深入开展农资、农产品打假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万人次,立案查处案件289宗,查处制假窝点4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宗。

  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新增两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全市监测网点达到110个。番禺、天河、从化等区(县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新增大型检测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更加规范,监测能力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全市已有25个蔬菜生产基地建立蔬菜标识溯源平台。

  三是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全市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一体化认证企业31家,绿色食品产品1个,完成66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7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16个绿色食品产品的复审和续展认证工作。完成1个省级、3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考评验收,发布实施3项广州市农业地方技术规范。目前全市共制定农业地方技术规范168项,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区85个,省名牌产品88个。

  四是开展农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累计完成3390个重金属污染土壤普查样点采集任务。抓好33家大型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作,开展“散乱差”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全市农田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12.3万公顷。

  (四)市内农村扶贫开发顺利推进。

  一是高质量完成阶段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两年来,投入到8个北部山区镇的扶贫开发资金累计达43.2亿元,实现“帮扶两载、提速十年”的目标。2836户扶贫户全部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10700元,比2010年增长193%。20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平均达到22.5万元,其中83.5%的贫困村集体收入达到30万元。北部山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明显提升,一大批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落地开花。

  二是顺利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制定并印发《广州市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相对贫困户人均7560元,相对贫困村集体收入20万元),扶贫对象扩展至全市所有相对贫困村(430条)和贫困户(6.4万人)。组织召开全市扶贫工作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继续实施“一区帮一镇”和扶贫“双到”挂钩帮扶政策,建立健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目前,已开展新一轮“扶贫双到”工作培训,完成贫困村贫困户的入户摸查和资料录入工作。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提高。

  一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南沙区冯马三村等5个村成功申报为全国“美丽乡村”第一批创建试点村。积极开展幸福村居以及名镇名村创建工作。积极配合推进第一批14个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支持和指导花都区红山村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个,投入资金1164.5万元。

  二是扶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北部山区为重点,继续扶持农田(鱼塘)标准化建设约4万亩。全面铺开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并将财政奖补比例提高至农民筹资筹劳的100%以上,扶持村集体开展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开展智慧乡村第二批试点村建设,智慧乡村及农博士专家问诊服务系统覆盖范围扩展到10条村、200个重点用户,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动物防疫决策指挥系统等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配合完成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5684户住房改造。

  三是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制定了《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评定指南》和《广州市特色农庄评定指南》,评选出从化市大丘园等11家企业为广州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园,番禺区海傍水乡等11家企业为广州市特色农庄。指导从化市良口镇、增城市派潭镇两个镇创建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从化市玫瑰园等4个示范点创建广东省以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六)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推进。

  一是做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制定《广州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分工方案》,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参与制定《广州市学习顺德南海经验推进全市综合改革意见》,把“农村综合改革”作为全市“四大改革”之一,确定白云、黄埔、番禺三区为市“政经分离”改革试点。指导各区(县级市)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市11个有农村改革任务的区(县级市)全部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协调白云区申报中央农办第二批农村改革联系点。

  二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1240个村级10389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和资产台账的建立,累计完成 473个村级4118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工作,累计完成421个村级3553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固化到户(人)改革,指导各区(县级市)制定各类规范文件20份。配合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开展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调研,研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运效率。

  三是配合推进“村改居”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全市“村改居”7个区298个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资产台账建立工作,累计完成269个经联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指导黄埔区做好调整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前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任期已从3年顺利调整为5年。

  四是配合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目前全市已设立1家农村地区的资金互助社,选定白云区江高镇和江高镇水沥村等 5镇8村作为我市农村金融示范镇(村),选定增城市作为我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制定实施政策性渔业保险方案。

  (七)海洋(渔业)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推动海域使用确权。制定印发了《广州市规范海域使用权续期工作的意见》,分类界定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年限,解决了历史用海续期遗留问题。

  二是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我市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完成编制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和赤潮灾害监测与响应两项应急预案。配合南沙新区建设,做好有关规划工作。

  三是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初步完成从化唐鱼市级自然保护区整体建设规划,在全省率先试点启动保护小区建设,鱼类生命通道试验道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做好南海伏季休渔、珠江禁渔和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开展海岛系列宣传。形式多样举办渔业生态保护宣传活动。

  (八)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学习教育,认真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开展活动以来,我局研究提出并全部落实整改意见33条,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制度4项,以局名义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发文数量和公务接待费用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10%和30.7%。同时,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庸懒散奢”;深入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放(或部分下放)行政审批权8项(目前由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共14项);加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确保局系统和谐稳定;着力抓好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工作,提升服务效率。2013年我局在全市46个部门行风评议中排名第六,排名达到历史新高。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4年,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保供给、促增收、优环境”,坚持落实好“米袋子”生产考核任务,坚持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力争2014年实现全市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发展载体。

  一是规划建设1个智能化工厂化农业示范点,示范带动全市科技农业、设施农业、安全农业发展。二是继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调整财政投入资金分配实施办法,不断提高8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三是推进从化、增城产粮大县建设。创建两个万亩高产示范基地,加大粮食生产补贴补偿力度,加强粮食救灾种子储备。四是抓好市内“菜篮子”基地建设。继续完善5个万亩蔬菜产业化生产基地、10个蔬菜专业村、1个现代化牧场(青龙基地)、4个大型养猪场以及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市内“菜篮子”基地。五是加快推进市外“菜篮子”基地认定。加强农业区域合作,以生猪养殖为重点,继续鼓励本地龙头企业在市外建立供穗养殖(种植)基地。

  (二)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坚定不移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制订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激励制度,完善龙头企业协会运作机制,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投资发展农业产前产后业务。二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修订专项扶持资金以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等管理办法,推进示范社建设工程,加强“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大合作,2014年市本级继续培育不少于6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是抓好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加强执业技能和资格培训,推进农民从“身份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发展成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四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深化市级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展示。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在镇农办或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牌子,镇畜牧兽医站加挂区(县级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并配备相应官方兽医。在50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村设置质量安全监测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对接。加强农业执法“两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一名牌”工作。全力做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认证产品后续监管。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组织企业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新建1~2个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做好动植物疫病监测、监督巡查等防控措施,严防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继续做好从化无疫区管理。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定实施广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定期公布制度。

  (四)积极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

  一是加强农田保护。推动出台《广州市农业产业化用地规划》。大力推进农田鱼塘基础设施建设,今后3年每年投入1亿元扶持建设高标准农田(鱼塘)。二是继续抓好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完成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与绘图工作,研究提出主要食用农作物重金属含量的最大限量标准,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三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节地、节肥、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实施“沃土工程”,促进农药、化肥减量使用。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畜禽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抓好规模养殖场规范管理,推进农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四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坚持落实好珠江禁渔、南海休渔和渔业增殖放流制度,加大公共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力度。继续抓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建设,完善救护设备设施,打造“自然护理?广州”精品工程。五是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农业部“美丽乡村”试点村和市级美丽乡村试点村的指导,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落实穗字﹝2013﹞5号文和穗办﹝2013﹞15号文,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开展。协调花都、从化、增城在工业园区集中建设扶贫开发标准厂房。协调推进金融扶贫及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参加公共交通驾驶员培训等工作。协调做好农村泥砖房和新增危房改造、农村二次改水工作。继续做好连州市白云村扶贫“双到”工作,努力落实帮扶到户措施。结合穗外农业基地建设,加强对梅州、清远两地的农业产业帮扶工作。

  (六)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突出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今年要认真做好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铺开积累经验。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流转补贴机制,健全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流转信息服务、合同服务和仲裁服务,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并行。三是推进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配合完成镇(街)“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四是继续协调推进村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条件成熟的“村改居”实行政经分离。五是配合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农村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六是协调发展农业保险,配合做好农村金融改革工作。

  (七)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是编制《广州市海洋区域用岛规划》,推进海域、海岛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整合和新建海域使用、海岛使用、海洋经济运行、海洋灾害监视以及海洋环境管理等系统,建设海洋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三是按照省委胡春华书记有关建设美丽港湾的指示,统筹推进我市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规划、海岸线保护、海堤建设、海岸防护林建设等工作。四是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渔船渔港清理整治,配合推动大中型渔船电气设备整改,加强渔业船舶检验。五是强化海洋环境与海岛保护,坚持做好监测与专项执法工作。

  (八)加强局系统自身建设。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成果,继续推进慵、懒、散、奢专项整治,推进党建目标管理。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审批、执法、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后续工作,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继续抓好农业安全生产、综治信访、计生维稳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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