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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及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12年重点工作回顾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农业农村(海洋)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型城市化战略部署,一手抓学习调研,一手抓工作实践,思想认识有效提升,重点工作有效推进,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取得新进展、农民收入实现新增长、农村发展增添新活力。

  (一)农业生产稳步发展。新增建设5个蔬菜生产基地、10条专业村和1.89万立方米蔬菜储藏冷库。制订实施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方案,完成40个大中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认定,天生卫康、市畜牧总公司等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新增2个国家级蔬菜标准园、3个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5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穗外“菜篮子”生产基地加快发展,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市外已建成基地121个,面积27万亩。蔬菜、生猪、家禽、水产、水果、牛奶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保持稳定,总产量略增。粮食生产完成省下达考评任务,产量实现“四连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开展“三打两建”,立案查处案件2109宗,在全省农业系统排名第一;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85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分别达到611个和426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企业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零突破。 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无马疫区继续保持无疫化。妥善处理“垃圾菜”等公共事件。

  (二)现代农业创新发展。认定从化市万花园、南沙区都市农业产业园等8个首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其中5个园区通过竞争性分配各获得1000万元的扶持建设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形成雏形。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90家,开展了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培训与结对帮扶工作,新增1家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81家、市级示范社6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实现“农超对接”、“农校对接”70家,销售额达到1.73亿元。农产品注册商标突破2万件。完成8000名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3000名专业村农民培训工作,选育农业新品种20个,引进新品种450个,推广农业机械、设施设备1万多台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培育和组织推介广州优质农产品品牌、支持区(县级市)举办农业及农耕文化节庆活动,开展农产品电子交易,推进智慧乡村建设。

  (三)农村扶贫开发成效突出。深入实施一区带一镇、名企帮一镇、百企助百村等帮扶模式,两年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资金31亿元,带动企业援建资金约20亿元,规划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173个,新建、改建医院、敬老院等设施一批,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有较大提升。8个山区镇206条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纳入考核的2836户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脱贫率达100%,全面完成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的“继续做好北部山区镇村扶贫开发”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市农业局机关、事业单位、区(县级市)农业部门充分发挥了在种养技术、种子种苗和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势,热心帮扶、主动奉献,大多数挂钩点被评为示范单位。同时,完成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红洞村等村的“双到”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水平提升。配合建设等部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启动122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市农业局重点扶持花都区红山村建设);完成10个名镇、25个名村共300个“名镇名村”建设项目。继续扶持151个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评定第二批22家星级农家乐。新增建设3.3万亩标准化农田。协调配合有关涉农部门累计完成380个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开展农村垃圾清理百日行动,创建省、市级卫生村共125个,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87%;完成9项乡镇农民健身工程。

  (五)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制订城乡一体工程实施意见,城乡统筹体制机制建设得到加强。以“政经分离”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全面铺开,11个区(县级市)开展了配套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证和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全面落实市辖区历史留用地兑现方式,首创“只征不转”用地模式,“村改居”试点、“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城乡一体户籍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申报项目71个,总投资规模7676万元。萝岗等七个区(县级市)依法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积极推动农村社保一体化,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和对象全覆盖,全市155.8万名16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积极配合实施农村基层组织“便民服务直通车”工程,抓好后进村、问题突出村排查整顿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六)海洋(渔业)工作加强。完成“十二五”广州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配合南沙新区做好海洋环境评估和相关重点项目用海立项申报工作。妥善解决与中山市的海域行政区域勘界争议问题,为南沙新区和广州市海洋产业发展预留了空间。顺利完成“2012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相关组织筹办工作。推进南沙区建设国家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海洋保障服务基地,南沙湿地、南沙海港城、国家海洋公园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12年我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5346亿元,同比增长15%,在全省位居第一。全面完成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基地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开展了鱼类生命通道建设前期调研,举办了“自然护理?广州”等多项渔业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南极科考广州出发活动,获得到了国家海洋局高度评价。

  (七)行政管理服务能力增强。积极开展新型城市化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取得了一批理论、制度成果。出台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农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大部分审批、委托事项权限下放到区(县级市)的方案。率先实行财政扶持资金竞争分配方法,提高了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组建农业热点问题专家组。农业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农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农业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

  2012年,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海洋)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三农”重点工作部署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亮点纷呈。如天河区积极推动“城中村”新型城市化发展;黄埔区、海珠区推动“城中村”政社分开;海珠区成功打造“海珠湿地”;白云区流溪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耕文化旅游节已经成为城乡互动发展的品牌;番禺区数字农业系统荣获“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铜奖”、“水产养殖保险试点”荣获中国水产业风云榜“年度行业服务与管理奖”;花都区突出抓好农村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并以“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狮岭镇“村改居”为抓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萝岗区积极推动财政向农村覆盖;南沙区大力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从化市创建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宝趣玫瑰园等休闲农业项目在全国休闲农业创意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增城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并大力清理零散养猪场,美化农村环境。各区(县级市)农业农村(海洋)部门锐意创新、扎实工作,既有力地推动全市“三农”的发展,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我市农业农村(海洋)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四化同步”的战略方向,以保障“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进农民福祉为核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全市农业总产值增长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抓好“菜篮子”生产流通,确保安全有效供给。

  确保“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始终是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要按照自主供给率“6个70%”的要求,抓紧制订实施相关方案,强化各项举措。一要高标准建设市内外“菜篮子”生产基地。今年要新建3个蔬菜生产标准园、3个健康水产养殖基地,规划建设一批市内大型现代化养猪场,扶持大型禽蛋企业、奶牛养殖场进一步升级改造,改善设施、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养殖水平。要加强农业产销合作,加快市外供穗“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建设和认定工作,完成百万头供穗生猪养殖基地的认定。二要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适用农机推广,力争新增农机装备设施1.5万台套。积极发展以蔬菜种植及畜牧、水产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一批温室大棚和节水灌溉农业示范基地。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重点推广运用信息采集、精准作业、灾害预警等技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种源农业,积极扶持农业新品种选育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三要突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开展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普查与检测,推进污染超标菜地转种非食用农作物。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强化植物疫情和病虫害防治,确保畜禽和农作物安全。四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继续抓好蔬菜冷库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农超、农校、农店对接。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推动把农副产品市场摊位费纳入政府指导价范围管理,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二)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是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与基础。要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多元化服务主体为抓手,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一要加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以创建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为标准,继续通过竞争分配的办法,集中资金扶持5个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立服务机构。进一步理顺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解决好用地指标等瓶颈问题。加强宣传招商,促进农业企业集群发展。二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研究制订奖励政策,落实券商与农业龙头企业挂钩辅导培训工作,提供改制上市“绿色通道”,支持一批龙头企业上市发展,引导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在广州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加快成立农业龙头企业协会,提升农业龙头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能力。三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强示范社培育和评定工作,加强合作社信息化管理,把合作社列入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支持合作社承担财政涉农项目,落实设施用地政策,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探索成立合作社联合协会。四要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沟通、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试点成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区(县级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采取政府订购、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

  (三)巩固扶贫开发成果,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农民收入要达到25000元,比全国提前5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要牵头抓紧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共富行动计划,补短板、解瓶颈、挖潜力、拓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一要坚持扶持北部山区发展。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把扶贫开发对象扩大到全市所有相对贫困村、贫困户。以北部山区镇(村)为重点,继续采取财政切块和挂钩对口帮扶方式,大力扶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民增收环境,力争到2015年,被帮扶的相对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相对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二要增强农民增收资金支持。突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户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筹建,力争2013年全市达到6家左右村镇银行或其分支机构、35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农户资金互信组织。严格落实现有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全面铺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到位。三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良种补贴,促进农民科学种养。进一步扶持发展农家乐、特色农庄以及各类农耕文化节庆活动,增强农业观光、休闲功能与效益。四要大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配合推进副中心、中心镇和专业镇建设,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双转移。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协调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稳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金、低保待遇和新农合补助水平。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农民幸福美好家园。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积极协调配合实施以美丽乡村试点村为龙头的系列工程,努力将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家园。一要突出抓好试点村、示范村建设。整合资金,完善规划,落实用地,健全对口帮扶机制,加强122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重点推进和完成14条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全面完成全市1142条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省的要求,以美丽乡村试点村为重要载体,统筹推进名镇名村、幸福村居创建工作,示范带动全市各地的新农村建设。二要协调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工程,推广畜禽清洁生产、生态与健康养殖技术。继续抓好农村卫生百日保洁行动,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入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有机肥转化利用。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机制,建设鱼类生命通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三要配合加快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扶持完成约1万户低保低收入农户泥砖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完成新一轮1200公里村道建设任务,启动实施村道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二次改水,继续抓好“智慧乡村”建设。

  (五)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

  今年着重牵头推动五项改革:一要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和监管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两确权(集体资产确权和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一平台(在今年底全面完成镇街集合农村集体经济资产交易管理平台、财务监管平台和党风廉政建设平台等3个平台于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和“两改革(即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二要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中村”已“村改居”社区运作机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作,提高财政负担社区治安、保洁费用的比例。在其他已高度城市化的行政村开展“村改居”试点。协调全面实施村级“经济账”与“行政账”分账核算。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选举政策研究工作。三要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农民土地征收制度,修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建立覆盖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统一交易平台,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制定,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分配制度建设,推行集约化宅基地安居模式。四要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实施农村“便民服务直通车”工程,推动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向农村社区延伸。开展特大镇村社会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力争今年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试点推行农村基层“五民主工作法”(即村民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和新村民民主参与)。

  (六)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一要加强服务南沙新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做好南沙新区海洋经济的相关工作,为南沙新区争取尽可能多的海洋政策支持,推动现代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二要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加快广州智慧海洋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现智能化精细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审批管理机制,规范用海项目的审批与上报工作,争取项目用海指标。三要坚持保护好海洋环境。继续加强海洋资源保护执法,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陆源排污监管、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灾害预报、涉海工程监督,减少污染物入海。推进海洋公园建设,加强红树林保护。四要做好海岛开发与保护工作。落实国家海岛保护规划制度,进一步摸清海岛使用项目情况,编制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海岛资源信息库,加强海岛使用管理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改善海岛基础设施,探索适度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新模式。

  (七)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增强服务“三农”能力。

  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农业(海洋)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要提升“天花板”。以新型城市化要求提高认识政策理论水平,敢于向国家要标准要项目,善于向先进城市找差距。二要切实转变作风。要突出“实干”,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深入到生产一线,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进一步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实干中解决问题,在实干中推进发展。三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从具体的事务操作向宏观管理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制订政策,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上;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维稳等问责事项的工作机制建设;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加强农业电子政务,做好部门网站、微博、项目库等系统的维护与开发,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四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排查系统建设,强化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农业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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