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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穗海〔2011〕4号           签发人:周彩信

  关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省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你局《关于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广州市海洋与渔业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加快建设现代渔业,增强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海洋与渔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海洋综合管理和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1.加强海洋综合管理。积极协调把我市列为广东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推荐纳入全国海洋发展战略。累计办理海域使用权项目80宗,开展了104个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基本完成无居民海岛的调查;完成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管理系统信息入库和移动监测功能开发;继续编制完善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完成龙穴岛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组织参加广东省首届海洋经济博览会。

   2.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加强渔业执法,坚持实施伏季休渔和增殖放流制度,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全面完成水生动植物本底资源现状调查,挂牌成立全国首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原种驯养繁殖基地,唐鱼、山瑞鳖等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加强。

  3.抓好海洋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完成《广州市龙穴岛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验收、发布工作。参与完成《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规划》的编制和调研。继续完善编制《广州市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广州市海洋事业发展报告》。

   4.进一步提高海洋灾害预报和应急管理水平。与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协作,每天在“广州海洋信息网”、广州电视台发布海洋预报信息。同步开展海洋灾害、风暴潮预警预报的业务工作,在广州市三防办有关网页同时发布,使海洋灾害预报与政府防灾工作互相结合、融为一体。

  (二)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健康发展。

  虽然受到春季气温偏低不利气候因素影响,但是我市全年渔业生产相对稳定,渔业经济发展良好。预计全年水产品总产量44.6万吨,较去年增长约2%,水产品总产值(现行价)58.9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215元,比去年增长10%。

  1.加强水产设施化养殖。市本级财政投入300多万元扶持建设水产越冬棚和苗种培育设施。目前,全市水产越冬棚面积达1万亩,工厂化养殖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产品的生产和苗种业的发展。全市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水产苗种场发展到110家。

  2.继续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渔措施。2010年市级财政共安排鱼塘标准化建设资金7527.654万元,建设面积25092.18亩。完成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总结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报送市政府。妥善解决天河区海心沙岛合法渔船问题,共补偿渔民578.6599万元,解决52个渔民的社保医保问题。

  3.做好亚运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和养殖环节药物使用监管的督察,加强水产动物病害防控,做好水生动物重大病害和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确保无公害水产基地、加工原料基地、出口生产基地三类基地和水产苗种场100%建立养殖记录和监管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水产养殖单位数据库的整理录入工作,全市共有446家养殖场纳入《广州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有45家苗种场纳入《广州市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省海洋与渔业局通报的2010年1~8月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我市养殖水产品药残合格率为100%,水产苗种药残合格率为98.0%。

  4.抓好渔业资源保护。组织落实好伏季休渔制度,市休渔船全部安全度休。组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举行第三届广东“休渔放生节”广州会场活动,连续第八次在市区珠江河段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了包括四大家鱼等多个品种共800万尾鱼苗,全市水域共放流鱼苗3800万尾。

  (三)渔政海监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

  1.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渔港事故防范机制,推进渔港安全责任主体转移,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镇政府、村委会更新或建立渔港规章或管理制度6个,与辖区渔村签订安全责任书10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渔船400多艘次、渔港12个次,督促渔村完善码头消防、救助设施,补充灭火器132个、水龙带200米、水枪2套,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完成渔船进出港签证2907艘。2010年,全市未发生一宗死人和其他重大渔业安全事故。推进渔业生产安全监管通讯指挥系统建设。推进渔船检验体系工程,开展了省2艘120吨海监船建造检验工作;完成渔政303、渔政311等执法船、穗远渔22等远洋渔船的营运检验,以及新建海监船相关图纸审核和渔政311船部分设备改装审查工作。

  2.加强渔业执法。组织开展渔业执法示范大队建设,完善渔业水域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巡查制度,实行渔业水域巡查工作通报制度。开展渔业执法专项行动,截止10月份,组织全市联合专项行动4次,检查渔船4829艘,清理违规网具743个(张)、滩边罟10560米,作出罚款103宗,罚款11.045万元,没收渔船22艘、电鱼机42个;检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场所334个,查获违规案件10宗,罚款0.45万元;对全市117家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未年审的单位进行集中清理,促使25家经营单位申请年审、83家注销、9家下半年申请年审。组织有关水生动物保护专题宣传活动,印制并派发有关宣传手册800多份,悬挂横幅13条。做好二沙岛水域综合整治工作,派出人员600余人次,昼夜参与执法200多次,查获违法捕捞船舶40余艘,驱赶、警告近100艘次。

  3.加强海监执法工作。开展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工作。全面核查辖区114个用海项目情况,查缺补漏,剔除13个闲置已久且未进行新开发的历史用海项目,完善了登记资料。组织实施广州地区“靖海”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快艇31艘次、执法船2艘次、执法车辆21辆次,查获非法倾废船舶1艘、非法捕捞案件14宗,对部分移动船坞涉嫌非法用海进行了警告和责令整改。承担珠江口海砂开采轮流执法巡查工作2次。组织做好《海岛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

  二、2011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海洋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高海洋开发、综合管理和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渔业的现代化水平,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努力实现水产品产量增长2%,总产值增长6%,渔民收入增长10%以上。推进新渔村、渔港建设,构建和谐渔业,实现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大发展.

  1.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和服务手段。以申请成为省海洋综合开发示范区为契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试”,建立海洋综合开发管理新机制。筹建广州市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体系科技创新,全面实现各海区海域使用和海域空间资源的全覆盖、高精度实时监视监测,提升海洋综合开发保障服务能力。

  2.继续完善涉海规划。在高标准实施《广州市海域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和《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广州市海岸带综合协调发展规划》、《广州市海岛开发与保护规划》、《广州市海洋生物资源养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为科学保护和有效利用海洋资源提供指引。

  3.积极推动高端滨海旅游业发展。整合现有滨海旅游资源,协调整治美化沿岸景点,开发海上一日游、海上垂钓、游艇旅游、海岛游等现代海上旅游项目,建设以莲花山渔港、新垦渔港等重点渔港为主的集交易、物流、加工、餐饮住宿和旅游为一体的渔港休闲区。

  (二)大力发展渔业生产,努力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1.加快推进设施渔业发展。计划建设工厂化养殖面积1万平方米;越冬保温棚设施养殖面积8000亩,促进设施渔业上技术、上水平。规划建成10个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现代设施渔业基地。

  2.继续推进鱼塘标准化建设。在2010年完成15万亩标准化鱼塘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每年继续完成4000亩鱼塘标准化建设任务,力争到2015年完成17万亩鱼塘标准化的建设,同时对已安排的建设项目加强监管,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对实在不能实施的项目及时变更调整。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进渔业生产标准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水产品无公害产地和产品一体化认证进度,扩大水产无公害养殖、健康养殖覆盖面。强化水产品生产环境和投入品的监管,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制度,确保无公害水产基地、加工原料基地、出口生产基地三类基地和水产苗种场100%建立养殖记录和监管。积极做好水生动物防病防疫检疫工作,加快渔业疫病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水产病害测报及防治水平。

  4.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落实各项惠渔政策。以水产品加工、流通为重点,继续扶持渔业龙头企业发展。引导渔业行业组织和合作社发展,力争新增渔业合作社5~8家。按照新出台的渔民转产转业实施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继续实施淘汰渔船补贴制度,调动渔民淘汰渔船转产转业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国家渔用柴油补贴政策,把国家下达的补贴资金按时按标准发放给渔民。

  5.加强渔业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珠江禁渔期制度》,从2011年起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在珠江流域实施禁渔。继续做好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

  (三)提高渔政海监管理执法水平,营造海洋与渔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环境

  1.完善渔业安全事故防范系统措施。全面开展渔船线路改造,完善渔港环境及安全监督。做好防台工作,及时跟踪,提前预防,减少损害。组织开展渔船套牌、非法载客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休渔期间渔业职务船员培训和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继续丰富大吨位钢质渔船检验工作,及时总结。做好群众渔船、船用产品检验等工作,保障渔船安全生产。推进验船师驻点工作、渔船检验知识中心建设、检验质量大检验工作。

  2.完善海洋与渔业资源执法保护体系。继续推进渔业执法示范考核与评选工作。进一步落实水产品执法巡查制度,加强水产品抽样和阳性案件跟踪查处工作。继续开展执法规范体系建设,出台水产品执法、渔船检验、海监执法等执法工作案例汇编。继续组织好渔业执法行动。做好柴油补贴工作。推进落实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巡查办法制度,高质量完成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的年审工作。加强海监办案和用海项目巡查工作,提高海监办案水平。

  3.抓好队伍思想内务装备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和培养工作,继续开展每月专题引导,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大队内务体系建设;完成直属大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和9001船大修。推进支队执法码头建设和300吨渔政船建设。

  专此报告。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陆昂,联系电话:86382583)

  

  

  主题词:文秘工作 海洋 渔业 总结 报告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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