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发展意见的通知(免予公开转主动公开)
穗农办〔2017〕103号
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农业部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建设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发展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广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发展的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是我市重要的安全食用农产品公共品牌。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我市共有无公害农产品280个,绿色食品58个,有机农产品10个(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三品一标”发展,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市“三品一标”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发挥市场决定性和政府推动作用,推行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市场驱动。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绿色生产、健康消费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广泛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实现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严控质量、推进发展。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是“三品一标”的基础与核心,必须保障质量安全,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审核从紧、监管从严、处罚从重”的工作原则,强化行业自律,健全退出机制,维护“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明确定位、协同发展。坚持从广州农业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区域特色,合理确定“三品一标”发展定位,明确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与任务要求,认真总结成功发展模式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推进,“三品一标”整体水平保持全省前列。“三品一标”生产规模有效扩大,产品数量适度增加,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并率先实行获证产品可追溯。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认证审查,强化证后监管
坚持“严”字当头,严格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质量检测,严把认证预审准入关,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一是严格认证程序,严把准入门槛,规范申报材料。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规范属地“三品一标”申报主体的申请材料,把握认证主体资格、质量控制能力建设、投入品使用等关键控制点。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汇总整理上报。二是严格落实检查员现场检查制度。对初次申请、复查换证(续展申请)的生产主体,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联合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员对申报主体100%现场检查,确保现场检查质量。
遵循“政府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自律”的原则,认真落实证后监管措施。一是市、区两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对认证主体实施告知制度,督促获证主体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检工作,落实责任承诺,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能力,强化企业自律。二是建立持续跟踪检查制度,市、区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协调对获证企业产地环境、生产档案、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和质量管理等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生产过程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强化证后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进一步提高获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比例和频率,市、区两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联合对获证产品有效认证期内抽检1次以上。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市、区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冒用和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行为,净化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开展基地创建,注重品牌宣传
各区因地制宜,积极创建“三品一标”示范基地。着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一体化认证,大力推动开展规模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推动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强化产销对接,促进生产企业与农产品加工(养殖)联动发展。积极推进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适时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创建与认定,进一步扩大总量规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品牌培育,将“三品一标”作为农业品牌建设重中之重。做好“三品一标”获证主体宣传展示和技术培训服务,督导获证主体规范使用标识,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大推广宣传,积极办好“广州市品牌农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支持“三品一标”获证主体“走出去”,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展会。依托我市媒体等渠道多方面宣传“三品一标”,促进“三品一标”知识的普及,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三)严把质量安全,严格退出机制
市、区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三品一标”纳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对“三品一标”生产主体及获证产品采取更严谨的标准、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等措施确保产品生产与供给安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三品一标”相关规定的生产主体,严格按照规定处罚,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并按照“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财政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待遇。指导规范“三品一标”的标签标识管理,探索建立 “三品一标”与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三品一标”工作事关“舌尖上的安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属地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共同发力,确保事项有推手,工作有抓手。
(二)加大投入力度,注重政策支持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将“三品一标”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对获证生产主体,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协调市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待遇和资金奖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要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贴,以提高生产主体发展“三品一标”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巩固市场效果
转变政府宣传为主的方式,逐步培育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宣传为主的市场行为。培养市民对“三品一标”的认知度与信任度,推动获证主体加强对产品的营销,逐步提高“三品一标”产品的公众认可度和生产效益,不断培育壮大全市“三品一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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