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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7年农业概况

    
   2007年,我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环节,实施了一系列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着力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惠民66条”以及扶持从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其中“惠民66条”涉及到“三农”发展的部署达18条;财政支农力度继续加大,市本级财政安排涉农资金总额为37.77亿元,增长15.3%。我市经受了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市场竞争加剧、农产品供应趋紧、饲料和农资价格上涨、质量安全压力加大等考验,继续保持“三农”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农民收入进一步增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8613元,增长10.6%,连续两年增幅超过两位数,为近10年来最高增幅水平。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5393元,增长15.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达到63%;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达到1986元,增幅达到11.4%,其中农业效益明显提升,农民家庭经营农业纯收入达1327元,增长11.6%,扭转了农民家庭经营农业收入多年徘徊不前的局面,增幅为近5年最高;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为659元,增长11.1%。同时,农业直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年各类农业直接补贴资金约9000万元,并在全省率先实施生猪补贴和良种补贴;市本级财政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达4711万元,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8元,农民得到的实惠增加。

  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85.4亿元,同比增长5.6%;完成15.6万亩农田(鱼塘)的标准化建设,累计完成面积已达117.2万亩。番禺区海鸥岛池塘养殖区被评为全国百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之一。初步建成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立了桃花水母、唐鱼自然保护区。农业现代化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蔬菜、水果、花卉、畜牧、水产和种子种苗等优势主导产业稳步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加快发展,全市农业乡村旅游景点达到106个。龙头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加大,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78个,其中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55%、73%和91%,番禺区被评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市农业信息中心被评为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流通进一步改善。成功处置了番禺区发生的1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受到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基本完成市级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效控制了外来有害生物和植物疫情的扩散和为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全面实现了“一个100%和三个量化指标”的目标要求,通过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检查。全面完成中心城区10个禽畜批发市场和4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江村家禽中心批发市场第一期工程建设;完成了498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成农资农家店项目496个。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及其他地区的农业合作交流加强,全年共签订合同金额3.14亿元。

  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市共有228.9万名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4.7﹪,番禺区成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170元,平均水平从180元提高到202元。农村社会救助实施“分类救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上浮30%以上。积极推进“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南沙区全征地农民也参照纳入了该体系,全市已有近18万人参保。初步构建了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一体化网络,完成培训农村劳动力5.6万人次、“农转居”人员3.5万人次,推荐转移就业5.6万人次。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有较大提高,秋季新学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有农村的全部区(县级市)均已成为省教育强区(市),34个镇成为省教育强镇。农村三级卫生体系日趋完善,完成20个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改造,建设433个村卫生站。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加强,全市已有157个镇(街)、887个行政村建有文化站、文化室,866个行政村建有标准篮球场,8个镇基本达到“两场一池”(篮球场、健身广场、游泳池)工程建设指标要求。全市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达到64%,村居达到50%。

   农村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全市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编审, 12个镇的用地规模报经省建设厅等部门核准, 38个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已获审查通过。中心镇作为我市“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两个示范区”(即小区域特色经济中心、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城乡管理体制创新示范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功能作用明显增强。北部山区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是年,各级财政加大扶持北部山区镇发展力度,其中市级财政投入资金约4.5亿元,增城市对每个山区镇安排资金1000万元,花都区安排资金500万元。是年,6个山区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5亿元,两税收入约4亿元,同比均增长12%;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事业等各项建设迈上了新台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面完成“五通”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村村通公交车”,扎实推进“村村通信息网络”。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综合进度达到90%。全面推进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建设,完成绿化面积1075公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启动村庄规划工作,并将村庄规划与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体系,已完成127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覆盖面继续扩大,累计新增730个村(含自然村)开展了村容村貌整治,其中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增加100个,文明示范村增加到36个;完成120个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绿化面积达68万平方米。各地积极探索村庄环境整治机制,涌现了一批新农村建设典型。番禺区实施了“两个牵手”工程;花都区建立免费收运农村生活垃圾制度;从化市开展以“五改五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村建设;增城市以规划为龙头,分步推进,示范带动新农村建设。

   农村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全面完成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中培训,继续开展“三级联创”和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全面完成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建设任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单位”达到211个,普遍实行了会计代理、委派制,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村民自治机制活力增强。基本完成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扫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股权固化改革,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得到加强。其中,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已有92609名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落实了应有权益,占应享有权益人数的93.2%,超额完成了省委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农村出嫁女信访事项大幅度减少。扎实推进"平安村"建设,绝大多数行政村建立了综治工作站,农村治安形势继续好转。各级财政对337个贫困村的补贴提高到补足7万元。农村危破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为3300户农村困难残疾人解决了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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