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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4〕1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立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提案》(第2024号)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创新提出了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壮大人才队伍等加强和改进当前工作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很强的参考意义。提案被确定为2023年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委副书记陈向新同志、市政协副主席潘建国同志督办,并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过程中,我们一直与您保持良好沟通,并邀请您于8月9日、12月7日分别实地调研海珠区和黄埔区发展集体经济以及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情况。您对我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采纳吸收。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党建引领深化改革方面

  我们坚持强化党建引领,不断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作用,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一)党建引领,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推动《关于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面领导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候选人“分级提名”机制,明确村级、组级两级集体收益留存比例,健全“先党内、后提交”决策体系。二是发挥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先锋、作示范”作用,推动落实区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三是切实发挥乡村振兴推动作用,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四是印发《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提出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的要求,明确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的例行审计和专项审计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改革驱动,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每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掌握集体家底,明晰集体资产产权,2022年全市核实农村集体资产3021.45亿元。二是不断探索形成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探索,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改革经验,推进集体资产和成员信息精细化管理,升级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从“三资”监管“一张网”提升到“三资云”创新监管服务模式,稳步推进以规范股权继承为核心的股权流转改革探索。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行动,盘活各类资源要素,建成五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集体“三资”平台交易总额累计超3600亿元,交易宗数达24.6万笔。四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拆旧复垦工作交易分配机制,明确复垦指标交易收入分配比例,通过拆旧复垦将村集体和农民闲置建设用地予以盘活,助力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审慎探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三)制度护航,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能力。一是印发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给全市1221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加市场活动的特别法人地位。二是结合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背景,开展“高度城市化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方向”专题调研,研究发达地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模式,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政策储备。三是印发《广州市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广州市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事项清单》,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具体事项、具体内容和依据,厘清政府部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

  二、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方面

  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模式,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加快形成产业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多方合力支持的“传、帮、带”发展格局。

  (一)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发展经验“传”起来。制定实施《广州市关于深化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资源资产和地理区位等优势条件,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模式,激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形成一批具有借鉴复制意义的集体经济经营模式。一是资源发包型,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引入工商资本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项目,如从化区吕田镇莲麻村利用莲麻河、竹海、香桂树、千年古驿道等发展乡村休闲游和观光农业。二是物业出租型,以盘活闲置厂房仓库、办公用房、废弃学校等发展物业经济,如白云区大源村以“三资”管理为“切口”,以合同清理整改为突破,不断规范集体“三资”管理秩序,整治后年总收入达9000万元。三是资产入股型,通过整合集体资产、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的财政资金、扶贫资金等,入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从化区温泉镇南平村,以村企1:4的股比,组建成立“广州珠江南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南平静修小镇”。四是共谋共享型,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全资子公司、与其他公司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如天河区猎德经济联社,改制成立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集体成员分工合作自行开展产业经营。

  (二)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带”起来。一是出台实施做大做强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奖励措施,加强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和联系服务,全市共培育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71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7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72家,逐步构建结构合理、梯度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格局。二是强化重点农业投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先后创建2个国家级、2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投入各类资金超30亿元,积极引导产业园实施主体与村集体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项目共建、技术帮扶等方式,带动农户超14万户,有力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三是创新建设7条精品新乡村示范带,以新乡村示范带为试点探索共富模式,引导示范带覆盖行政村采取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毗邻协作等方式,打破区域壁垒和条块分割,抱团解题、组团共富,有效盘活乡村沉睡资源,推动村与村之间协同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三)实施“强村富民”行动,集体发展“帮”起来。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穗农奔富”行动方案(2022-2025年)》,《高质量推进“穗农奔富”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细化年度24项措施,把更多资源力量投入到农村,持续拓展农村和农民增收空间。二是深入实施强镇兴村行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市财政统筹安排北部山区乡村发展补助资金,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持续支持北部地区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千企兴千村”工程,推动1726家企业与有帮扶需求的村成功结对,数量达1330对,实现有帮扶需求村结对全覆盖,进一步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及其它民营经济领域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帮扶质量。

  三、完善人才支持政策方面

  我们着力建立多维度人才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机制,做好适用人才文章,发挥人才才智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丰富人才加入方式,提升集体组织管理水平。一是落实《广州市关于深化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支持人才举措,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高素质人才加入机制,通过对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引进“独立董事”,允许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投资入股或依法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借鉴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做法,立足北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发展需求和资源条件,稳慎探索引入专业农村职业经理人,带领村属企业专门负责村级资源、资产运营,专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落实人才政策倾斜,推进专才服务乡村振兴。一是落实《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服务乡村(基层)的专技人才实行职称申报倾斜政策,激励引导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干事创业。二是制定实施《广州市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方案》,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落实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打造高水平工作队伍。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组织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女村干部等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2022年度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参训率全部达到100%,全面提高基层干部适岗履职能力。二是举办专项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议,重点培训“三资云平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合同清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及市场资源助力集体资产交易等内容,提升各区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夯实人才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大力支持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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