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381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3〕21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381号建议答复的函
徐宏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的建议》(第2023238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等代表于3月2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沟通相关工作情况。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摸清农田底数现状
2010-2012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广州市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首次全面掌握了水利工程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灌溉面积等情况。2021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农田建设调查,摸清广州市现有农田数量、分布、利用现状、耕地质量、农田形态规格、坡度等基本情况。2022年,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复核灌溉面积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在已有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做好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间数据衔接与协调,摸清灌溉面积底数和分布。
二、关于补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短板
针对农田水利职责边界未定的问题,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以书面征求意见、座谈等形式多次协商,市委编办也居中协调,现经两局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达成一致意见:1.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农田水利工作不能停滞;2.上级部门职责边界明晰后,立即明确市级两部门职责边界;3.在市级尚不具备划清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农田水利职责边界条件的情况下,两部门间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保障从水源到田间的灌溉系统、从田间到河湖的排涝系统贯通衔接。
一是全面摸排,掌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短板。2022年12月,对全市历年来456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受益面积约116万亩)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历史项目77宗共223个问题,主要是基础设施损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近年来,还对全市农田水利建设需求开展了摸查,梳理出187宗需要建设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清单。
二是规划先行,制定补齐短板的工作计划。2022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的布局要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改造和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将摸查出的187宗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纳入规划,解决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覆盖不到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薄弱的问题,提升区域整体灌排标准。2023年2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21—2030年)》,重点实施农村防洪排涝补短板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利配套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等项目,聚焦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促进灌区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实施,逐步补齐农田水利设施短板。统筹推进《广州市防洪排涝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建设任务;落实流溪河等9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推进增城区三江灌区、从化区茂墩水库灌区和高灌渠灌区等3宗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实施从化区南蛇形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实现病险水库存量清零,并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逐步落实《广州市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定任务,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2年度,完善3.19万亩农田的基础设施,今年继续完善1.6万亩农田的基础设施。通过单独的农田水利项目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2年度已完成增城等区14宗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今年将推动31宗农田水利项目做好前期工作。
三、关于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农田水利设施,三分建、七分管。要实现农田水利设施长期持续发挥效益,健全管护机制是关键。
一是健全管护制度。2020年我市出台《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为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提供制度保障。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印发《广州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明确各管护主体责任、管护主要内容、管护经费筹措与管理方式、财政资金管护项目实施规范等,为各相关区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印发《广州市2023年农田建设工作要点》,指导7个主要涉农区建立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制度。
二是完善管护标准。2020年,将《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2018版)》上升为财政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为足额落实经费提供依据。2022年,制定《广州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经费编制指引及其实用指南》,为各区有效使用管护资金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纳入市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该项占10分(总分100分),以此评价各区管护制度建立情况、管护经费落实情况和管护工作实施情况等。将评价结果折算计入市对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等考核事项中,压实区、镇及各部门的管护责任。
四、关于落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经费
一是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经费。国家十分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5号),支持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建设。2023年,中央已先行下达我市400万元补助资金,省涉农资金补助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1230万元,市财政依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穗农〔2022〕210号),按照2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是多渠道筹措农田水利管护经费。指导各区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从项目资金中提取1%的资金用于后期管护。支持白云区、南沙区试点开展农田管护保险,利用保险资金做好农田基础设施管护。鼓励增城等区在区财政预算中加强管护经费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理清灌溉面积发展潜力、区域分布、发展路径,进一步提升我市灌排体系的保障能力。按照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要求,落实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三年行动任务,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孙长江,联系电话:020-8637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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