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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367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2〕308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367号建议答复的函

潘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农业保险作为耕地保护创新机制的建议》(第20222367号)收悉。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符合我市推动落实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制度工作要求实际,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于6月15日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耕地保护政策措施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各项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等,出台各项耕地保护补贴政策确有成效。

  (一)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机制,补贴对象为我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86元,安排下达各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826万元。

  (二)推行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政策。自2019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对我市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购置商品有机肥进行补贴,市本级财政3年累计投入3514.67万元,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

  (三)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修订印发《广州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后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社保等。自2011年开始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以来,省市区三级财政每年投入补贴资金约4-5亿元。

  (四)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抓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撂荒地整治和耕地用途管控,督促抓好耕地保护、粮食储备、市场监管、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2021年获全省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

  二、耕地地力评估和质量监测情况

  (一)实行国家统一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标准。由于耕地质量(耕地地力)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国家统一制定了《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耕地评价函〔2019〕87号)和《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2008)等评价标准和技术规程。

  (二)建立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目前全市共设置市、区两级耕地地力监测点338个,分布在白云、花都、番禺、从化、增城、黄埔、南沙7个农业主产区,监测工作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开展,每年动态监测土壤酸碱度(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常规6项指标以及土壤全磷、全钾2项指标,收集记录监测点的施肥和耕种情况。全市设立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177个,通过检测分析土壤样品掌握我市耕地质量等级和变化趋势;设立肥料使用情况调查点338个,调查农户肥料情况,分析化肥、有机肥使用动态变化趋势。市、区通过财政资金补助各监测点的抽样检测,全面收集掌握耕地质量大数据。

  (三)充分利用耕地地力质量数据库。目前我省已建立“广东省地力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我市各个耕地质量监测点采集的相关调查和检测数据通过系统录入可得出相应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在省的统一部署下每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在区域评价上,每年市、区按部署完成调查和采样工作,调查数据报省,省完成系统评价后,将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反馈各市、区确认。耕地质量等级数据纳入各级政府粮食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项。在田块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上,可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计算公式,通过调查和采样检测,输入相应土地条件信息和土壤理化性状数据即可得出该田块的耕地质量等级数据。

  三、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助力“三农”发展,确保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2021年,印发实施《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实施险种包括粮食(水稻、玉米)、畜禽(奶牛、生猪、能繁母猪、肉鸡等)、水产、岭南水果、蔬菜、花卉苗木、经济作物(甘蔗、花生)、设施(种植大棚)等38个,实现我市主要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在实施对象上,覆盖我市各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惠及全市10个区56个镇街。2021年,全市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37亿元,累计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108亿元。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态势良好,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险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助力农业稳产、农民增收、农村富裕。

  2022年,我市出台加快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将农业保险收入任务目标做为考核指标,推进现有品种扩面,实现主要品种提标,加快农业保险增品。对于各区开展特色险种试点的,报经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备案后,市级财政将按比例分担保费补贴。

  (二)积极开展耕地地力保险调查与研究

  耕地地力保险是现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外,运用保险机制强化农户保护耕地的创新产品,能正向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耕地保护。近期,我局牵头组织我市中标保险服务机构赴各区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及部分农户(企业)开展耕地地力保险调研,并与省内其他地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沟通。

  经了解,在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体系中引进农业保险机制,开展耕地地力指数保险,同时引进专业第三方土壤检测机构对投保耕地进行两次地力指标检测,将农业保险的赔付与耕地地力改善等级严格挂钩,有利于形成对耕地地力保护的强约束机制。但从个别地市相关试点工作看,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耕地地力指标(如有机质等)转化过程非常缓慢,难以在短期内改善,且各地试点规模小、时间短,效果尚不明显。二是理赔由第三方采样检测机构决定造成的纠纷较多。第三方机构投保前及投保后的检测结果受到所属地块和采样点、该地块施肥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保险到期理赔时经常产生纠纷。如增加检测频率和地块密度以提高检测结果准确度,则检测成本将大幅增加。三是保险的主要原则之一是“损失补偿”,如耕地地力未提升但不造成农户损失,则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理赔;如耕地地力提升对农户有利,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又不符合保险“损失补偿”的原则。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和市的部署要求,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积极探索创新耕地保护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职情况考核。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进出“双平衡”政策,完善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机制,确保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强耕地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水平。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编制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投资标准不低于4000元/亩),改造提升1.75万亩,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创新示范点建设。落实好“互联网+”高标准农田监测监管体系,出台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进一步提升农田建设管护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评估和质量监测。完善我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耕地地力监测点数据采集和分析整理,编写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制定各项农业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四)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政策。按照中央关于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要求,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机制,2022年度我市安排下达各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826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发放,争取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五)研究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政策提标、扩面。研究扩大补贴农作物种类,根据国家主推的农作物品种,将大豆等油料作物纳入补贴对象范围;研究增加商品有机肥补贴产品,扩大商品有机肥原料种类,以及增加将枯枝树叶、菇渣、粮油加工残渣等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料列入补贴范围;研究将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至420元等。

  (六)研究推进耕地地力保险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耕地地力保险需求情况,向其他地市学习实施耕地地力保险试点经验,收集整理与耕地地力保险相挂钩的耕地地力提升数据,优化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程序,研究在部分区先行开展耕地地力保险试点工作,市级财政将给予保费补贴配套。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吕慧欣,联系电话:863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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