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422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2〕234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4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吴小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吕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建议》(第20222422号)建议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从化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5月6日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从化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广州市北部革命老区(吕田镇)全面振兴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意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革命老区村的振兴发展工作,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资金保障上予以重点扶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我市革命老区村振兴发展,2020年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成立广州市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村振兴发展工作,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革命老区村振兴发展中跨部门的重难点问题,部署推动革命老区村振兴发展重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协作办主任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等24家市直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协作办共同承担。二是强化政策支撑。2021年12月22日,出台《广州市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对扶持市内革命老区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实现推动工作有机构、落实任务有方案。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经市委十一届第242次常委会、15届1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2021-2023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900万元扶持从化北部革命老区村发展资金。同时,在市加快北部山区乡村发展补助资金安排上,给予从化区所有行政村(包括吕田镇的所有行政村)80万元/村·年的标准进行补助,由从化区统筹用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公共设施管养、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等领域。
二、关于“将吕田辖区企业地方税收(市、区两级)留成部分划归吕田”的意见
市财政高度重视从化区发展,现行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已加大对从化区财政扶持力度,每年都给予财政补助,对从化区税收和非税收入,除上缴中央、省的部分,其余全部留存从化区,市本级不参与分成。根据《预算法》“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从化区应统筹好市下沉财力和区本级财力,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强化统筹所辖镇(街)的基本运作、基本保障和协调发展责任,做好对吕田镇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规划先行推进革命老区村振兴发展。根据各村区域位置、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实际情况,对全市革命老区村分类开展规划,因地制宜,促进老区村发展振兴。
(二)以乡村全面振兴带动革命老区村高质量发展。优先将从化、增城、花都等经济欠发达的北部革命老区村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在安排乡村产业项目、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红色旅游等方面视情给予政策倾斜。
(三)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革命老区村产业振兴。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优先向北部革命老区村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村建设项目申请中央、省、市各项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面向老区农户、企业提供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等金融服务。挖掘老区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推进老区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区村发展振兴。
感谢您对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曾伟渊,联系电话:3659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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