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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2〕28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潘翠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广州市生态农场建设的建议》(第20222197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有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生态农场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抓手。您的建议对加快农业绿色转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一、关于“加强规划引领”的建议

  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措施。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其中提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包括要建设一批生态农场;农业农村部在《“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中也提到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打造一批生态农场样板,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进生态农场建设;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制定了《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包括生态农场在内的生态农业发展,把生态农业相关布局与措施融入到正在编制的《广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进行专章部署,提出开展科学施肥绿色防控病虫行动、持续推动畜禽养殖绿色循环发展、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评估、持续开展渔业资源管护等四方面的重点任务。目前规划已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拟于近期由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

  二、关于“加强政策扶持”的建议

  生态农场建设主体类型丰富,包括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我市从资金、用地、科技支撑、金融服务等多方面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推动生态农场各类建设主体发展壮大。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市财政一贯重视对包括生态农场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等领域在内的“三农”投入,助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每年安排市级财政资金770万元,用于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和合作社培育,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出台《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绿色、优质、品牌、特色化发展;出台《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实施方案》,对2018-2020年度首次评上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及监测合格的分别给与奖励支持,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战略的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达1609家,家庭农场668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分别达12家、29家、65家,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30家、59家。是加强用地保障。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精神,继续落实好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振兴用地指标、点状供地等用地政策,在全市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对参与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等,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从用地规模、用地指标、办理手续等方面支持乡村产业用地发展需求。是强化科技支撑。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中,大力支持生态农业关键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示范,其中:202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水产生态养殖、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畜禽生态养殖、生态园林建设、先进农机装备等领域,组织在穗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12项。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集成了一批生态农业技术、现代先进装备、绿色低碳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进一步强化生态农业的科技支撑。四是完善金融服务。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了《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和产品等7大类24项具体任务。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出台《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市财政每年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态农业建设主体纳入扶持范围,为包括乡村生态振兴在内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

  三、关于“明确评价标准”的建议

  2020年,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标准《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NY/T3667-2020),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组织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该标准从农场环境、种植和养殖过程、管理体系规定了生态农场评价的基本要求,并明确了种植型、养殖型、种养结合型等各类型生态农场的评价方法,是目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态农场评定的重要标准和依据。我市将依据该技术规范,做好全市生态农场创建的指导工作。

  四、关于“积极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国家生态农场名录”的建议

  我市将把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工作作为支撑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三品一标”措施落地的重要平台摆上议事日程,首先是积极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国家生态农场名录。按照《农业农村部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在2021年试点基础上,2022年在全国全面开展生态农场评价工作,建设200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广东省大力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2022年的目标是建设国家生态农场10家、省生态农场30家。广州市积极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生态农场,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广东中施龙泰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省级推荐名单(全省10家),已报农业农村部评审;同时继续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生态农场。

  五、关于“加强示范创建和宣传推广”的建议

  近年来,广州市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部署,以工厂化、园区化、产业化、生态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初步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机制,可为生态农场的建设提供样板。一是打造种养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广州努力破解土地资源有限、水网地区局限、环保规范设限等制约,出台《广州市畜禽养殖业循环发展规划》《广州市规模化现代化畜牧业发展指导意见(2019-2025)》等文件,并结合《广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集约、绿色、循环理念,在从化、增城、花都、白云、南沙等区布局发展生态畜禽产业,以“楼房集约科学养殖、生态环保绿色、种养结合循环经济”的新发展模式,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农业产业发展体系。二是示范引领现代化生态循环牧场建设。在开展国家、省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广州优选种养结合效益好、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突出的区和种养循环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增城金农猪场通过综合科学处理,将产出的商品有机肥、液体肥等还田利用,实现养殖废弃物的“重生”利用,形成“猪-沼-菜/果/花”等循环立体养殖模式。从化力智帝田猪场通过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延伸“猪、果、菜”有机种养生态链条。从化三天鲜蛋鸡场通过养殖黑水虻将鸡粪等废弃物转化为优质有机肥及高蛋白产品,并将有机肥覆盖周边种植基地,实现种养循环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指导建设一批产地绿色、产品优质、产出高效的生态农场,推荐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名录;培养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有效推行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有效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农村多元价值,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农业绿色转型;继续为生态农业提供科技支撑,围绕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安全高效养殖等生态循环农业领域关键技术需求,遴选实施一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总结推广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宣传推介绿色优质农产品。

  再次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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