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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27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1〕148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27号建议答复的函

彭旭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厉整治毁灭性捕捞保护流溪河生态环境的建议》(第20212427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白云、花都、从化区政府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2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流溪河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各区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尤其是禁渔期期间,进一步加大对流溪河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强化执法成效。

  一、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开展执法巡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部署开展禁渔及“亮剑”系列专项行动,组织流溪河沿岸各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水域和非法捕捞行为高发水域的巡查,采取水上巡查与陆上检查结合等方式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我局派出执法力量先后在从化、白云、花都等流溪河重点水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对各相关区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穗农〔2013〕194号)要求,结合禁渔重点时段,会同公安部门开展禁渔、“亮剑”等系列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对主要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以及水上停泊点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20年至今,从化、花都、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电鱼案件6宗。

  二、关于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始终保持对电鱼、毒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涉渔“三无”船舶,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和电、炸、毒鱼违法行为,增加违法分子的违法成本。2020年至今,流溪河沿岸从化、花都、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80余人次,执法船艇330余艘次,没收涉渔“三无”船舶22艘,电鱼工具19套,违法捕捞网具360余张,立案查处违法捕捞案件47宗。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加强宣传,扩大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社会影响力。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深入渔村、渔港等重点场所,积极向流溪河沿岸居民群众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2020年至今,我局下属单位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在我市重点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及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地安装25个宣传牌,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健全渔业执法队伍、落实专项经费。

  督促从化、花都、白云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陆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中配置足够数量专门负责渔业执法的人员、装备和专项经费,加强渔业执法力量,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

  (二)加大流溪河水域渔业执法和处罚力度。

  督促从化、花都、白云区加大对流溪河水域执法力度,增加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加强禁渔期与公安部门等的沟通合作,对禁渔期电鱼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警示震慑违法分子。

  (三)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结合日常执法开展宣传,以渔村、渔港等场所为重点,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典型案例,起到宣传和威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氛围。

  保护流溪河流域渔业资源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感谢你们对我市保护流溪河生态环境工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梁学世,联系电话:020-8637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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