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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1〕11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农业农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农业企业发展难的提案》(第1043号)收悉。所提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委联系人在4月7日进行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融扶持农业企业情况

  (一)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发挥现有地方政府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促进合作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投放。截至2020年末,各合作银行已授信超过203亿元,实际投放超过188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95%以上,受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2.88万家。二是继续实施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对象包括我市科技企业、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等,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截至2020年12月底,169家企业获得银行贷款2.92亿元,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最低30万元,平均保险费率3%,平均银行贷款利率5%。三是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截至2020年末,广州累计培育境内外上市涉农企业6家,分别是广弘控股、燕塘乳业、广州酒家、海大集团、东凌国际、天禾股份,总市值约1232.355亿元,募资总额约95亿元;累计培育新三板挂牌涉农企业14家,总市值约57亿元,募资约6亿元。四是引导信贷资源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引导作用,每年从广州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用于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补贴等项目,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底,广州地区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达2492.23亿元,较年初增长491.83亿元,同比增长24.42%。

  (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贷款贴息工作。贯彻落实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推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关总体方案及配套制度出台。印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保险金额的通知》(穗农〔2020〕64号),提高相关险种的保险金额;印发《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穗农〔2021〕19号),将所有水果纳入保险实施目录,新增加花卉苗木、蛋鸡、肉鸭、茶叶等险种,实现主要农产品政策保险全覆盖。2020年实施的各类政策性农业险种保费收入约9000万元,为我市广大农户提供了12.47亿元风险保障。2020年安排农业稳产保供贷款贴息资金2300万元,对49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中包括6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2家种业企业)符合要求的贷款进行贴息,撬动银行贷款共计14.8亿元。

  (三)完善涉农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健全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发挥主体骨干作用,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缓解涉农金融服务能力不足问题。设立中新农信、惠新小贷、惠众公益小贷等专注于扶贫、助农的小贷公司,累计向近万家农户、农企发放贷款近10亿元。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3家国有企业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43.59亿元,“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78亿元。广州市增城区2家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6年多以来发展良好,逐步优化组织架构,累计贷放金额超9323万元,服务社员超280户,有效支持当地特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社员的发展。

  二、关于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支持情况

  (一)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保障农业设施用地。一是落实部、省政策,优化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指标,目前备案审查主体已由区下沉至镇(街),项目备案必要材料已简化为《广东省设施农业用地协议》、红线坐标文件两项。二是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内容,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三是明确关于设施农业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分局会同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现场踏勘论证同意后可以使用,但必须补划。设施农业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协议签订后即可动工建设;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现场踏勘论证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二)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设施农业。一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设施农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合理布局,集约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落实设施农业用地“两手册一指南”“正负面管理清单”,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二是优先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农业龙头企业的用地需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在全市乡村振兴项目用地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点状供地办理用地手续。三是土地流转支持政策。推动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鼓励支持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流转,适度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规模。

  (三)加强用地保障力度,助力农业产业发展。一是安排乡村振兴专项用地指标。从2019年起,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每年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给具体项目使用。2020年,印发《广州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将全市涉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文化旅游、农产品集散服务中心、农业示范基地、现代智慧农业等共计42个乡村振兴项目(总计约1598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纳入市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2021年将继续安排乡村振兴专项指标。二是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2019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提出“在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权的前提下,经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办农业企业,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发展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以及非营利性养老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在保障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原权利人合法权益,并符合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拆旧建新,用以建设民宿,发展乡村旅游”,强化用地保障力度。

  三、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情况

  (一)龙头企业规模与效益。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工作,2020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1家,数量相当于历年总数的95%,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4家,跃居全省第二;新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2家,相当于历年总数的47.6%;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1、124、254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和上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全省第一。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数据源于2019年度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2020年调查暂未开展)区级以上龙头企业注册资本金120.66亿元,固定资产净值172.78亿元,总资产864.12亿元;涉农营业收入608.19亿元,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的销售收入98.28亿元,农产品专业市场交易额396.36亿元,实现净利润50.17亿元;出口创汇4.33亿美元,上缴税金19.65亿元,增加值152.38亿元。营业收入过百亿的企业2家(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垦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过亿元的企业77家,资产过亿的企业78家。

  (二)支持龙头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中,建有专门质检机构的企业111家,共建设专门质检机构216个;102家企业通过ISO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成功创建广州荔枝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累计培育省级区域公用品牌24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82个,均居全省第一;建有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369个,绿色食品56个。

  (三)落实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一是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制度。2020年3月修订印发《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指导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促进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发展。二是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2020年2月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2017-2020年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实施方案》,对2017-2020年首次被评为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经监测合格继续享有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每个给予奖励2万元/次、3万元/次、5万元/次。其中2017-2018年首次被评为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经监测合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已给予奖励近700万元,2019-2020年的奖励资金正在审核。三是开展农业贷款贴息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每年制定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2017-2019年分别下达2091万元、2000万元和2019万元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用于企业归还银行贷款利息、投入农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及技术引进等,减轻企业负担,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生产。

  四、关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我市积极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保鲜、运输等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2017—2020年,在各类科技计划中,支持动植物种养、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采后保鲜、冷链运输等项目近70个,财政支持经费近7000万元,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和都市农业产业发展。2018年,针对都市农业都市菜园、特色农产品营养与食品安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培训及广州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州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关键技术平台建设,支持经费1800万元。2020年,推荐“广州市从化区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成功入选第六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名单。2019年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13.75亿元,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装备资金总额1.47亿元,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人员数5877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199个;农业龙头企业逐渐成为农业技术科研、推广和培训农户的重要力量,成为发展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的主力军,有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产业的发展。

  五、关于加快企业人才培养情况

  (一)重视涉农人才培训。高度重视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发展,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培养一批扎根乡村农业人才,目前我市有6所技工院校开设园林技术、宠物医疗与护理、农产品食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畜牧兽医、电子商务(农村电商)等与农业相关专业,近五年(2016-2020年)累计招生1126人,毕业生累计1048人。建设粤菜师傅省级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培训基地3个、市级培训室2个、市级培训基地3个,逐步构建起了粤菜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有力服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按照《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从2016年起,全市七个主要农业生产区(白云、番禺、花都、黄埔、南沙、从化和增城区)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800人,到2020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9000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2016-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9369人(2020年度1813人),其中生产经营型4598人、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4771人,超额完成了培训任务。据调查汇总,2020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满意度高达99%,远远超过全省85%的满意度考核指标。

  (三)深化校企合作。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推动技工院校与大型骨干企业及行业协会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实现从以往一校一企的校企合作形式,向多个学校与众多知名企业进行“集群”合作转变。广州市技工院校长期与广东温氏集团、海大集团、长隆集团、广州种业小镇、瑞鹏宠物医院、瑞派宠物医院、联合宠物医院、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输送技能人才。市公用学院牵头成立的广东宠物行业职业教育战略联盟(80家单位)在宠物行业具有广泛影响力,成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优秀案例。

  (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鼓励校企合作,强化产教融合,农业企业可以通过与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后,企业可申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全市共发放新型学徒补贴427.7万元,补贴人数3134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拓宽“三农”融资渠道,完善涉农金融体系。探索拓宽农村产权担保物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拓宽畜禽活体、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农机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物用于银行信贷的范围;探索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打通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面临的瓶颈;依托“农融通”平台加强跨部门农户信息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探索启动创建信用镇(街)、信用村,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总部经济,着力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继续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形成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梯度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农业资源整合力度,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等支持。

  三是积极培养各类农业人才。一是深化校企合作,树立特色专业品牌。加大对我市技工院校“农业”发展工作的政策、资金扶持,重点探索“一校一品牌”“一校一基地”品牌创建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大涉农职业学校经费投入,支持有关职业学校完善办学条件、加强专业建设,鼓励相关院校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村、农业发展、职业农民培养需求,积极与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灵活培训方法,注重培训实效。三是继续强化涉农专业项目的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加强办学成果和涉农人才事迹宣传,激励更多学生和社会人员报读涉农专业、参加农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涉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合高职扩招工作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鼓励有关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切实为农业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020-8639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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