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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0〕304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广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广州乡村振兴更为厚实产业基础的提案》(第1013 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供销社、市科学技术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委联系人马卫华同志分别于7月22日和9月17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广州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穗农〔2019〕50号)《广州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穗农规字〔2020〕7号),明确扶持方向和重点任务,完善专业村镇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二是积极培育创建专业村镇。目前累计创建认定3条全国示范村、10个省级专业镇、102条省级专业村、108条市级专业村,特色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增强,促进富民兴村。

  三是努力打造特色产业品牌。广州市农业类名牌产品总数居全省前列,如增城区荣获“中国丝苗米之乡”称号,增城迟菜心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广州荔枝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从化荔枝、增城迟菜心、增城荔枝被认定为广东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增城乌榄等6个品种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二)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构建支撑粤港澳大湾区都市农业创新发展技术支撑平台体系,在种质资源、种植技术、人畜共患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科普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是积极推进建设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和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是制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大力推进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与各类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发展需求进行供需对接。截至目前,已征集选派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1230名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各类科技下乡、技术培训指导、观摩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158场次,示范推广应用新品种129个次、新技术(新成果)46项次,建立科研试验示范基地18个。

  (三)通过扶持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基地建设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要求,不断培育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前期摸查市内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相关工作情况,2019-2020年分别将广州市增城低碳总部园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2家单位认定为我市“全省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基地”,并对每家基地给予10万元扶持补贴,鼓励基地优化孵化环境,带动小农户创业就业。

  (四)通过支持农业企业发展乡村旅游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近年来,坚持以旅助农、以农兴旅、农旅结合,着力加快乡村旅游开发工作。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就业,实现“零距离就业、足不出户挣钱”“既不离乡、也不离土”,使就业竞争力较弱的农民通过一定的技能培训,就可以从事乡村旅游的接待、卫生和管理等工作。从事乡村旅游的农民可以兼顾旅游与农耕,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如从化宝趣玫瑰世界解决农民就业300多人、大丘园农庄解决农民就业100多人,白云丰华园解决农民就业200多人,南沙永乐农庄解决农民就业130多人。

  (五)通过财政补助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通过实施《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财政补助方案》,采用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拨付各区使用,用于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和合作社培育,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使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开拓、培训服务、标准化建设、品牌打造、农户带动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印发《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穗农〔2019〕173号),通过政策扶持和补助,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向绿色、优质、品牌、特色化发展。

  三是印发《广州市都市现代农业奖励实施方案》,2020年安排广州都市现代农业奖励资金2500万元,扶持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内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都市现代农业衔接发展 。

  (六)通过加强溯源管理增强小农户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立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2个,其中国家级15个、省级21个、市级56个;全市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5个、绿色食品52个、有机农产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

  二是建成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2013年起,经过4年时间建成了“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截至2019年底,各试点企业共为40多万批次产品粘贴了2000多万张溯源标签,实现了“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新模式。2019-2020年对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将数据与广州市肉菜流通追溯系统进行对接,并预留与国家级、省级追溯平台、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接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150家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到国家追溯平台的管理,共有6531批次农产品使用国家追溯平台二维码标签开展追溯;市区两级农业部门利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基地巡查及监测3655次。

  三是推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的部署,积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统一合格证格式和基本信息,推动利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产品重点围绕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类。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3大类主体全面参与。截至目前,通过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098张。

  二、关于强化小农户发展要素保障

  (一)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强化小农户发展。

  支持我市农业科研单位、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包括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精准施肥、农田修复、节能农机、食品安全及农村民生等十二个方面。2019年和2020年立项支持项农业科技项目超过60项,财政支持经费超过6000万元。

  (二)通过金融信贷强化小农户发展。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每年从广州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用于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建设农村金融服务站补贴等项目,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5月底,广州地区涉农贷款余额达2181.01亿元,同比增长18.41% 。

  二是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印发《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办法(修订)》,通过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缓解我市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三)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强化小农户发展。

  一是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救灾的主要途径。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的意见,通过财政补贴保费,引导农户投保,灾害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进行快速精准理赔,尽快恢复小农户生产。2019年各级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达4800万,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11.9亿元的风险保障。2020 年安排市本级政策性农业(含森林、农房)保险保费补贴2427.4万元,安排巨灾保险保费1492.5万元。今年5月下旬的“龙舟水”造成增城、黄埔、从化等区的农田大面积受灾,农业保险及时赔付,对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逐步全覆盖。为更大程度的满足我市农户的保险需求,目前我市已开展的险种累计超过20个,基本覆盖了粮食(水稻、玉米)、畜禽(奶牛、生猪、母猪、仔猪、家禽)、水产(40多个常见品种)、水果(荔枝、龙眼、香蕉、木瓜、柑桔橙柚)、蔬菜、经济作物(甘蔗、花生、马铃薯)、设施(种植大棚)、森林和其他(农房、渔民、渔船)等,今年我市将研究开展花卉保险等。同时,我市今年8月份对大部分农产品和森林的保险金额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基本满足了农户的保障要求。

  (四)通过人才培训强化小农户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培训工作。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20〕4号)《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全省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5号)要求,计划2020年全市完成农村电商“一村一品”带头人提升培训660人,2021年完成农村电商培训5000人。组织涉农电商专家讲师编制《新农村生鲜(直播)电商实战新玩法》《农业电子商务法律讲解与分析》《农产品社区微电商的发展》《生鲜农业电商的生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电商的空间开拓与动能提升》等18个涉农电商应用培训主题课程,先后组织开展了8场农业电商培训活动和1场农业电商高级研修班活动,共培训了658人。

  二是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6-2020 年每年安排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财政补贴360万元。截至目前,按照《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全市累计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新型职业农民共7566人,其中生产经营型3704人,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3862人。针对各区农民合作社工作负责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举办业务培训班,扎实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提升工作。

  (五)通过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强化小农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信息化工作。及时更新、增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手机信息,不断扩大“农业通”覆盖面,用户数量常年保持在1万户以上。每年发送病虫害预测预报、天气预警预报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农业通手机短信100余万条。充实“农博士”专家服务团队,构建“农博士”专家问诊平台的高效服务机制,确保平台派发的工单全部得到及时、满意的回复,推动农技信息化服务上新台阶。

  二是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将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写入《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乡村组﹝2019﹞6号),并积极指导相关区开展益农信息社县(区)级运营中心建设。

  三是应用“互联网+”加强行业管理。依托广州市农村经济分析平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系统,以各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为抓手,做好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化管理。组织全市重点合作社进行“广东邮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系统”录入工作,为下一步全省农民合作社“互联网+管理服务”奠定基础。同时选取基础较好的合作社配合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合作社财务管理系统开发及试用工作,在合作社“互联网+财务”方面等举行有益探索。

  四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数字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加快5G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动5G+智慧农业应用,探索建设增城区5G智慧农业实验区,通过“智慧渔业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 “艾米5G数字农田”“从化华隆荔枝产业大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平台”“FPF未来猪场智能引擎在集群式楼房智能化猪场的应用”以及区块链项目评审出食药品溯源领域的“基于大数据和区块链的食药品溯源系统应用示范” 等优秀案例,输出现代农业成果。

  三、关于优化小农户发展组织形式

  (一)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农办发〔2019〕21号),指导各区建立领导机制,形成实施方案,推进整顿、规范、提升合作社运营水平和“空壳社”专项排查清理各项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市清理注销合作社15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存运营1400家,合作社整体运营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修订了《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监测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评定、监测管理及扶持补助工作。

  (二)深入开展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

  一是发挥基层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推广“供销社+合作社+小农户”经营模式,创办领办合作社,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支持鼓励合作社做强做大,通过合作社的再联合,组建市、区、镇级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的合作社联合社10家,打造市、区、镇上下贯通的三级农合联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实现合作社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深入开展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截至2019年底,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10家、22家和52家,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和33家,新型经营主体数量质量发展均处于居珠三角地区领先水平。其中白云区燊之源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沙田柠檬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农民合作社获评“广东省十大最具潜力合作社”称号。

  (三)引导小农户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2020年安排广州市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284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政补助82万元,鼓励小农户逐步开展连片种植,安排广州市农业机械购置和推广财政补贴1098万元,推广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带动小农户使用先进耕作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积极鼓励和扶持林农以入股、合作、出租、互换等方式,成立合作社、家庭林场、规模经营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激励、扶持适度规模经营。

  (四)大力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

  2019年以来,市供销总社作为牵头单位,加强统筹、规划和引导,大力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已在7个涉农区建成区助农服务综合平台4个、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6个。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坚持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生产、供销、信用一体化,吸纳涉农单位和邮政、信用合作等服务项目进驻,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开展农资农技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产品购销加工服务、冷链物流配送服务、农村电商服务、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等。2020年1-7月,全市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销售额8507.2万元,其中农资农技、农产品销售加工、日用消费品供应、冷链物流服务销售额7998.8万元,占总销售额的94%。农资农机和农业机械服务面积10.3万亩,服务农户1.8万户,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42家。

  四、关于构建小农户发展共赢格局

  (一)通过农业产业园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

  在开展农业产业园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导产业园实施主体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联结机制,共同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增收。2019年获批创建的7个省级产业园共带动农户2.59万户,户均年增收1.2万元左右。如从化荔枝产业园采取以树入股,开展集中规模经营和以“授人以渔”形式,带动果农就业增收、增产增收和增效增收;从化壹号蛋鸡产业园实施“公司+基地+连锁店+农户”模式,吸收农户入园就业,并通过注资帮扶、优质有机肥、有机种植技术指导、订单回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致富。

  (二)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小农户发展。

  经过多年来的政策支持,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带动小农户的能力逐年增强。2019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有11家、73家、172家。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了农民增收,社会效益显著。龙头企业通过按合同价收购、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向农民返还或分配利润、租赁土地经营支付农民土地租金、吸收农民务工支付工资福利报酬、开展农超对接等多种利益连接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户户均增收13454元。

  (三)通过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印发《共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穗农函〔2019〕1001号),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开展金融、保险、电子商务、分销及政务宣传、物流服务保障和寄递代办合作等全方位、多角度的惠农系列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将按照《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农业总部经济。继续开展2020年市、区两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培育工作,力争实现市区两级农业龙头企业总量达到250家以上。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建立农业类产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二)继续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支持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速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广州智慧农业繁荣发展。鼓励企业积极与农业有关部门对接,开发智慧农业产品,提供解决方案,不断增强新产品、新应用的供给,增加农业智慧化水平。

  (三) 进一步指导返乡创业基地为更多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创业孵化服务。加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基地宣传工作,扶持更多优质创业项目对接、落地;建立农村电商培训协调推进机制,根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农村电商培训推动创业就业取得实效。

  (四)继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一是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助力构建更厚实的农业产业基础。二是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适用于广州都市现代农业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并辐射带动农业企业创新发展,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

  (五)继续整合涉农资源,推进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将建成区级助农服务综合平台8家,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9家,到2022年,将初步形成衔接上下游产业、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农服务网络。

  (六)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广州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是强化农村金融政策激励和约束,加强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的政策对接,落实广州地区涉农贷款的差异化监管制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继续发挥财政支持撬动作用,切实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力度。二是继续实施政策性小额贷款支持保险业务,鼓励更多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在“三农”领域开展政策性小额贷款支持保险业务,为农企农户融资增信。三是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引导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涉农小额贷款和涉农融资担保业务。

  衷心感谢民建广州委员会对我市促进小农户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王高英,联系电话:3192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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