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524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0〕293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524号建议答复的函

曹学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重大农业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0202524号)收悉。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符合我市实际,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1日与您进行了当面协商座谈和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一事一议”资金专项方面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三农”工作部署,市政府以乡村产业兴旺为着力点,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依托,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做好现代农业企业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积极做好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引导。在逐步提高农业补贴比例基础上,在设施设备建设、企业融资、风险防御、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扶持,扩大农业补贴覆盖面,注重农业科技及生产技能提升,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近年来我市主要采取直接补贴、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逐步扩大惠农惠民补贴覆盖面,支持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及生产技能,降低农业企业生产成本,帮助农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增强农业行业风险防御水平,多层次全方位为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特别是2019年5月出台的《广州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六条扶持政策,包括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政策、生产基地落户奖励政策、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绿色食品”认证奖励,以及用“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工与信息化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政策。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相关扶持政策,我局已陆续制定出台《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使用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奖励实施方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励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持续推进贷款贴息政策、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地实施。2020年,我局统筹省、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预计将安排超过1亿元用于支持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方面,重点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发展。

  二是在即将出台的《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七条,将涉及扶持现代农业领域的内容: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物育种技术,支持智慧农业(包括智能化种植、养殖,智慧农机等)、数字农业系统建设,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农业产销一体信息技术应用,支持主要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支持生态循环农业和现代农业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该专项资金对现代农业领域的上述内容视资金和项目储备情况予以支持。

  三是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可以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给予政策扶持。重大农业项目涉及农业领域较广,结合具体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实行“一事一议”研究扶持措施,相比设立资金专项更能达到科学精准扶持效果。如果预先设立财政资金专项,容易造成资金沉淀,预算执行不符合要求,也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新冠疫情以来市级财力紧缺,为落实中央关于“六稳”“六保”要求,确保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正常运转,2020年、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的部门预算已经过多次压减,确无财力新增安排资金专项,更无法提高标准。

  二、关于明确“一事一议”补助事项、办理程序、标准方面

  关于政府投资的补助事项、办理程序、补助标准等问题,在2019年7月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中已有明确规定;2020年2月,广州市出台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3号)进一步提出实施意见;我局按照有关要求制订出台了《广州市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穗农规字〔2020〕4号)《广州市农业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穗农规字〔2016〕2号)等文件。自2009年开始,我市提出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我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近年来已成为农业产业化重要扶持方式之一。“以奖代补”项目原则上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3给予补助,为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的扶持力度,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可以按照项目总投资45%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市级财政补助。从2015年开始,我市每年安排市级财政资金5000万元扶持“菜篮子”工程项目,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由各区结合实际,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财政补贴”等方式安排用于“菜篮子”生产基地设施设备建设。

  根据重大农业项目落地的实际需求,可能涉及多样化的补助事项、支持方式和补助标准,如预设相关规定,则不利于在引进战略性重大农业项目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实行“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为新时代现代农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多渠道支持农业重大项目。一是进一步推进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优化资金扶持方式。二是深挖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潜力,利用好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和省级涉农资金,积极申报发改部门项目资金和专项债等。扩大市级和区级对“菜篮子”和农业产业园的资金投入,更好整合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做好涉农资金项目库储备工作。提前做好项目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等工作,规范和优化项目申报、审批全流程管理,对入库项目涉及用地和环保审批的,及时开展报批手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统筹现有各类支农政策,多方式支持农业重大项目。一是结合各区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实际,优化完善我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研究修订《广州市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农业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探索对于建设工期较长(不超过三年)、投资较大的农业项目支持(在当年财力不够时,采取跨年度奖补扶持形式)。在规范支农资金安排使用的同时,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适应和促进我市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二是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利用好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流转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生物农药防控补助、绿色食品认证奖励、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龙头农业企业资格奖励、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落户奖等。三是结合项目特点,采用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强镇支持范围。四是利用农业担保贷款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手段支持农业重大项目融资,建立供需对接机制,财政提供贴息贴保方式减轻农业企业负担。

  (三)重大项目研究“一事一议”措施。对目前政策无法覆盖但贡献特别大的个别农业重大项目,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研究资金、用地、环保和税收等支持措施,由项目主体向所在镇和区提出具体需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分析项目符合的政策,制定解决方案,报市、区政府研究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姚天明,联系电话:86394045、13889900476)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