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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种植大棚维修服务的第二次委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财政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22年5月10日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种植大棚维修服务的委托公告》。按照有关要求,申请单位不足3家时,须再次发布公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发布该项目的第二次委托公告,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开展2022年度种植大棚维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委托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种植大棚建设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单位。

  三、委托内容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大棚维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大棚天沟维护、遮阳网与天窗系统维护、降温与水肥一体化设施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四、服务经费

  总费用不高于19.5万元。

  五、申请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熟悉大棚维修保养业务,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并承担过类似业务,确保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人员持有高处作业资格证。

  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承担服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六、申请流程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另提供电子版1份)于2022年5月27日前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部(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概不受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zhzhy@gz.gov.cn)。

  七、遴选确定

  1.本公告为第二次委托公告,如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后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不再发布公告。当申请单位超过1家(含1家),则由项目委托单位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项目承接单位。

  2.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在网站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20-87219570。

  附件:1.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

  2.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大棚维修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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