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广州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的公告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力量购买广州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一)基本参数
本次购买服务包括广州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宣传片(下称“宣传片”)、广州市农业农村推介片(下称“推介片”)两条影片。两条影片均要求采用高清制作,满足室内、户外高清设备视频播放,色彩还原清晰逼真。
(二)主题定位
1.宣传片:该片通过突出广州土地、区位、气候、市场以及有力的政策扶持等优势,展示广州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2.推介片:该片着重展现广州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突出展示广州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
(三)表现手法
1.宣传片:影片通过唯美的实拍画面,大气抒情的格调,以及特效数据的有机结合,突出展示广州的发展优势以及各项有力的政策扶持,辅以农业产业领域优秀代表的真情实感的采访话语,描绘出广州市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
2.推介片:影片利用由我局向各区征集的乡村振兴工作视频素材剪辑制作,有机结合市、区素材内容,通过丰富的剪辑节奏的呈现,来讲述广州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突出展示广州乡村振兴的丰硕成果。
2.中文解说配音、字幕。
(三)成片要求
1.宣传片:时长约6分钟
2.推介片:时长约3分钟
(四)时间要求
2022年3月完成制作。
(五)经费预算
不超过25万元。
三、承接单位资质条件
(一)熟悉广州市农业政策走向,熟悉农业类新闻写作规律,具有农业类大型专题片制作能力;
(二)拥有宣传策划、撰稿设计、视频拍摄、影片制作专业团队,在人员、设备、技术、宣传资源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服务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单位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政策理解能力,有新闻媒体从业经历或拍摄制作政府部门宣传片经验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截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日起十日。
五、报名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资料一套(按照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包括:
1.《广州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实施计划等材料;
4.曾承办或者开展的宣传案例介绍;
5.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以上申请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申请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交流处(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 系 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31211471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六、遴选确定
委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对报名的申请单位及其资格、资料和响应条件进行评审,确定1家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审结果通知与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附件:广州市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宣传片策划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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