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结果的通知
穗农〔2021〕152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结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穗农规字〔2020〕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2021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并对2009~2020年评定的61家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进行监测。按照农民合作社自评申报、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推荐、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审小组现场考评抽查及提出评价意见、评定结果网上公示等程序,评定“广州市从化益又多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合作社(详见附件1)为2021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继续保留“广州市白云区水沥红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5家农民合作社(详见附件2)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资格;取消“广州市白云区绿韵农家乐鲜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合作社(详见附件3)的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资格。
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
2.保留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资格合作社名单
3.取消广州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资格合作社名单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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