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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穗农函〔2021〕133号

  关于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粤安办〔2021〕35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254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2021年5月15日至8月15日)的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问题隐患及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不放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加强源头管控。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部令有关规定,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安全强制标准的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严格规范开展驾驶员考证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要求,2022年底前停止注册登记手扶变型运输机等只有运输功能、无农田作业功能的拖拉机。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注册登记、不予通过检验。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农机安全执法、监理人员深入田间、机棚、场院、合作社、农机作业场所、农机维修点,加强对农机具的安全检查,切实维护好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确保整改落实,消除安全盲区,不留死角。

  (三)加强农村道路拖拉机安全监管。各区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拖拉机“不安全、不出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五个100%”,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及涉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区农业农村、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路面联合执勤执法机制,整治行动期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拼装改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三灯不齐、反光贴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公路、机耕道路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同时,各区公安交管部门要将上道拖拉机纳入日常执勤执法工作范围。

  (四)继续强化“变拖”整治。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排查核实和信息登记工作,掌握辖区上道“变拖”(低速载货汽车)数量。下一步我市将研究采取禁行措施,划定限行区域和路段,逐步推行全面禁止“变拖”上道行驶。对本辖区内存在非法生产销售“变拖”、售卖假牌假证的情况,要积极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积极协助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五)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开展农机报废,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的老旧农机,促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农机监理能力建设。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行政审批等机构的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尽快形成新的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争取支持,配备先进的拖拉机安全检验设备,提高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水平。将农机道路安全纳入到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范畴,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对于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落实的事项,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落实措施。

  (七)加快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统筹各类资金及社会资本,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投资和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减少农机作业环境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中旬完成)。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执法和农机安全监理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农机安全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治,限期完成。

  (三)集中检查(2021年7月底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各区将整治工作书面总结和经验成果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将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参与整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落实整治责任。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担起整治责任;市级将对各区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阶段任务得以落实;对整治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效果不佳的,要采用提醒、约谈、通报的方式进行督办,对督办依旧不落实的要启动追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区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微信、APP等,以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依法运营的重要意义,营造依法监管的良好氛围,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区要定期反馈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请各区局分别于5月底前将实施方案、8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含Word电子版)。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4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黎国良,电话:020-36503418;市公安局联系人:吴伟添,电话:020-831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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