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专项业务 > 三农 > 农产品监管

狠抓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让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地落实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监管机制网络,创新监管方法手段,抓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今年以来,以创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考核工作为契机,狠抓农业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倡导诚实守信,有效惩戒失信行为,较好地促进产地农产品生产水平向高质高效发展。

  一、强化守信激励,狠抓失信惩戒制度落实

  督促全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总辖区内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企业的守法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在开展农业资金项目和各类评审、认证资格的申报审核时,嵌入行政处罚信息检索环节,发现处罚负面记录,一律取消相关资格,同时纳入重点监管名录。通过开展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提升企业诚信守法的责任意识。

  二、强化科技手段监管,确保产品追踪溯源

  充分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开展产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实现农产品质量可控制、来源可追溯、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建立以产地农产品生产主体为基本单元,推进监管工作向差异化管理、精准化打击、全方位监管的模式转变,从而提升产地农产品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监管机制创新,确保“双公示”制度落实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稽查机制,全面完善“双公示”工作制度,明确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双公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诚信经营社会氛围

  加大对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散户开展“合法种养、诚信经营”宣传,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广泛开展农业执法和普法工作,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