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3〕261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种业非传统销售渠道的监管及培育的提案》(第2121号)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种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政府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会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办理。我局利用与您一起下基层等时机多次沟通讨论,并于7月5日与您进行面对面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农作物种子互联网销售监管
加强种业销售新模式新业态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我市种业监管的重要任务。一是印发《广州市种业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农作物种子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二是摸查辖区网络销售农作物种子的真实状况。采取网上摸排、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对网络销售农作物种子情况进行摸排,发现:目前网络平台销售种子网店注册地在广州市的有12家,广州市持证企业在网络上销售种子的17家,经营规模均较小。三是强化农作物种子互联网销售监管。随机抽取3家网络销售种子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均按要求上传证照资质资料,建立了经营台账,未发现问题。安排专门工作经费,开展互联网销售农作物种子质量评估。从4家注册地在广州的种子网店,购买10个蔬菜种子样品,开展水分、发芽率、净度等常规质量指标检测,均符合质量要求。四是依照《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核验、登记入网经营者身份、地址、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如实披露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州市农作物种子监管手册》、《广州市农作物生产经营使用手册》等手册指南,广泛宣传《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广东省种子条例》第二十四规定要求,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指导和监督,继续摸查辖区网络销售农作物种子状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网络销售种子经营主体的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强化农作物种子互联网销售监管,确保网络销售种子的安全。
二、形成合力,推进建立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网络平台销售农作物种子涉及平台方、网店商家、购买消费者,地域经常分处三地,监管困难。我市积极推进执法联动,执法合作顺畅有效。一是初步建立部门内部检打联动机制。种子监管、检测、执法三方紧密联合,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发现种子违法线索及时立案查处。二是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就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合办案等形成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横向联动,推进种子案件查办更有力,执法更顺畅。三是强化纵向联动。协调各区打通农业综合执法跨区域协查机制,做到一地发现、多地联动;同时通过省加强与省内外相关执法机构联系,强化信息交流,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增强对种子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印发的《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22〕2号)中提出的加大对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力度的要求,继续加强部门协同机制建设,深化行刑对接,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执法震慑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种子市场营商环境。
三、发挥展示平台作用,为种子网络销售提供支持
广州辖区连续多年举办的“广东种业大会”和广州蔬菜新品种展示推广会,现已成为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平台。特别是广州蔬菜新品种展示推广会,已累计举办25届,展示推广3.3万个蔬菜优良品种,经专家推荐出优良品种1700多个,服务国内外种企、农企2000余家,各类受众36万余人,已为科研单位、农业企业、种植户等搭建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与交流合作平台。这种直观透明、品种多样、功能多元的展示推广方式,为线上、线下种子交易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依托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探索建立种子线上销售平台。2023年上半年,种业基金白云乐农子基金投资5700万元,支持乐禾食品做大做强。该公司正在建立种子线上销售平台,致力于推广种子商城销售服务,当前平台注册用户超过二十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支持举办广州蔬菜新品种展示推广会,持续打造广东省内影响力巨大的蔬菜品种展示推广平台,为种业创新和种子交易发挥重要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种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4日
(联系人:许卫华,联系电话:86394632,1802235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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