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申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备案的复函
大湾区菜办〔2024〕3号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申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备案的复函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关于申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备案的函》收悉。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1〕4号)要求,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符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条件,我办同意你中心纳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对备案事项无不同意见。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承检机构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检测工作。承检机构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来函向我办报备。
专此函复。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020-3637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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