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十一批)、产品加工企业(第六批)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申报指南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0〕14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穗菜办函〔2019〕11号)有关要求,依据企业自愿申报、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原则,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十一批)申报材料650份、产品加工企业(第六批)申报材料30份。经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生产基地申报材料560份、产品加工企业申报材料10份。现将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周小姐 020-31923142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十一批)初审合格名单(560个)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第六批)初审合格名单(10个)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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