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穗农函〔2022〕52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高效开展本地农产品生产调度,建立健全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长效机制,确保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下我市本地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政治站位高、社会责任感强、生产规模较大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作为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蔬菜类、畜禽类、水产类、水果类生产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型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初级农产品加工类生产企业等,兼有市外生产基地且服从调配或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优先。
二、申报条件
蔬菜类生产企业:露地蔬菜生产面积不少于100亩、设施蔬菜生产面积不少于50亩,或年产量不少于100吨。
畜禽类生产企业: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量不少于2万头,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30万羽,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30万羽,肉鸭年出栏不少于10万羽,蛋禽存栏量不少于5万羽,奶牛存栏量不少于0.2万头,生猪屠宰企业日屠宰产能0.3万头以上,家禽屠宰企业日屠宰产能3万羽以上。
水产类生产企业:大宗水产品种养殖面积不少于200亩或年产量不低于200吨;特种水产品种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年产量不低于100吨。
水果类生产企业: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或年产量不低于100吨。
初级农产品加工类生产企业:申报企业具有较大生产规模,且拥有稳定、完整的仓储和冷链配送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以生产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区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认真填报《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申报表》(附件1)。
(二)审核公示。各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认定授牌。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予以授牌。
四、权利和义务
(一)确定为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主体需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生产信息,积极配合政府产能调控、生产调度及稳产保供等工作,并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确定为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主体优先享受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的相关扶持政策。
五、其他要求
(一)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凡不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储备、调控等工作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资格。因建设需要、市场竞争等因素而关闭的企业,其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资格自行终止。
(二)请各区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我局蔬菜办公室。
附件:1.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申报表
2.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承诺书
3.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稳产保供重点生产企业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戴治国、万璐冰,联系电话:31528841、8639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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