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团体标准出炉
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检测机构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等单位,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指标体系 蔬菜、水果、食用油及油料、乳及乳制品、畜产品、禽产品、蜂产品、水产品、标识》等9项团体标准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安全基础要求第1部分芸臺类蔬菜》(T/GBAS 0016.1-2022)、《安全基础要求第2部分:叶菜类蔬菜》(T/GBAS 0016.2-2022)、《安全基础要求第3部分:鳞茎类蔬菜》(T/GBAS 0016.3-2022)、《安全基础要求第4部分:豆类蔬菜》(T/GBAS 0016.4-2022)、《安全基础要求第5部分:茄果类蔬菜》(T/GBAS 0016.5-2022)、《安全基础要求第6部分: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T/GBAS 0016.6-2022)、《安全基础要求畜禽肉及副产品第1部分:畜肉及副产品》(T/GBAS 0017.1-2022)、《安全基础要求畜禽肉及副产品第2部分:禽肉及副产品》(T/GBAS 0017.2-2022)、《安全基础要求鲜蛋》(T/GBAS 0018-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1部分:热带和亚热带水果》(T/GBAS 0021.1-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2部分:柑橘类水果》(T/GBAS 0021.2-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3部分:核果类水果》(T/GBAS 0021.3-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4部分:仁果类水果》(T/GBAS 0021.4-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5部分: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T/GBAS 0021.5-2022)、《安全基础要求水果第6部分:瓜果类水果》(T/GBAS 0021.6-2022)等四大类15项湾区标准,2022年7月29日由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正式发布实施。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旨在服务湾区,联结港澳,辐射全国,面向全球,打造高地。本湾区标准可首先在珠三角9市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配送中心(销售平台)等相关部门先行先试,进而带动香港、澳门及广东其他地区,形成国际性区域标准,在农产品安全技术层面实现湾区规则对接,逐步实现“买全球、卖全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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