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向社会力量购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
1.基本参数
影片采用高清制作,满足室内、户外高清设备视频播放,色彩还原清晰逼真。
2.表现手法
宣传片以短视频反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亮点和成效。尽可能用图文,展现画面美感和动感,体现真实感。
3.中文解说配音,中英文两种语言对照字幕。
4.成片要求
需交付我方时长2分钟左右科普宣传效果好,传播性较强的完整版成片。
(二)服务经费:10万元以内
(三)完成时限:2021年1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拍摄制作情况等确定)。
三、承接单位资质条件
(一)熟悉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政策走向,熟悉农业类新闻写作规律,具有农业类大型专题片制作能力;
(二)拥有宣传策划、撰稿设计、视频拍摄、影片制作专业团队,在人员、设备、技术、宣传资源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服务项目合同的能力;
(三)项目承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单位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政策理解能力,有新闻媒体从业经历或拍摄制作政府部门宣传片经验优先;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0年12月13日。
五、报名方法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资料一套(按照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包括:
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服务委托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实施计划等材料;
4.曾承办或者开展的宣传案例介绍;
5.报名单位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以上申请资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申请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以寄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 系 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31923142
(注: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六、遴选确定
委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对报名的申请单位及其资格、资料和响应条件进行评审,确定1家服务单位。如果申请单位报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选择其拟作为服务单位。如果报名数量1家以上,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审结果通知与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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