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各区 “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的委托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和市有关文件要求,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权威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广州市各区“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要求,现将委托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主体
民意调查的专业机构。
三.委托内容
按照《广州市“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需求》相关要求(见附件1),承担广州市各区“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工作。
四、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机构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3月27日。
六、具体要求
(一)机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所投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即从事民意调查的政府及官办的社情民意调查机构、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民意调查机构、各学术研究机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投标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机构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第三方社会调查经验。
6.近三年已完成类似的评估或调查项目不少于5个。
7.具有3位或以上统计师职称项目人员。
(二)申请要求
1.提供符合“六、具体要求(一)机构要求”的证明材料。
2.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各区“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申请书》(附件2)。
3.按《广州市各区“菜篮子”市民满意度调查项目需求》编制项目方案。
上述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寄送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蔬菜办(以寄出时间为准)。
七、服务经费
经费不高于24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蔬菜办。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小姐,(020)8639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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