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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三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的需求,现面向社会选择第三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的企业可向我办递交申请材料(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经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我办审核通过后,将向被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牌匾。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申报条件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承诺书

  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销售点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林皓、聂建荣,联系电话:020-32584027、020-863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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