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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正式施行

    

  为推进“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保障农民安居乐业,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白云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3年7月7日正式施行。

  《细则》适用于白云区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镇村庄规划确定的村民住宅用地范围内的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监管以及龙归、大源街村庄规划确定的村民住宅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监管,对加强我区乡村建设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细则》设置了六章共五十六条,规定了文件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宅基地审批和村民建房、村公服设施、拟开办乡村民宿建筑三类项目规划许可的具体要求和审批流程,批后管理要求和各类项目的申请材料模板、办理流程图和技术标准。

  在总结现有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细则》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村民主体、村社监督、镇街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压实村社和镇街属地管理、日常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强化区相关主管部门在宅基地分配、规划许可、施工管理、违法建设查处、产权登记等方面的工作协同。

  《细则》对宅基地建房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明确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核发村民个人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属地镇政府审批农村宅基地;综合考虑了使用存量宅基地拆旧建新、新分配宅基地建房、成片新增建设用地集体建房等情形的审批管理要求,提出统一申请、合并办理的宅基地建房审核审批模式,让村民准备一套资料、一次申请即可办理完成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

  《细则》拓宽了审批项目类型,将村公共设施及拟开办乡村民宿建筑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范畴,理顺了两类项目实施路径,完善从用地到规划许可的审批链条,明确免于规划许可的村公共设施项目情形,更好满足村集体及村民生产生活需求,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村民就业增收。

  为做好《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下一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将会同属地镇街加大宣传力度,致力全方位、多渠道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系列工作,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强化镇街、村社责任,织牢织密宅基地建房责任网、服务网,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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