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新认定国家重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农规字〔2023〕4号)有关要求,拟对我市2023年度获得认定的国家重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家、30万元/家的奖励。经审核,现将2023年新认定国家重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蒋怡,电话86395423,邮箱:jiangyi@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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