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广东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认定活动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794 号)要求,经评审,现将拟推荐的3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
附件:2023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农民”评选活动推荐人选公示表.docx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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