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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采购试验田种植架服务委托公告(第二次)

    

  因开展科研工作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拟向社会公开采购田间种植架服务。因收到书面申请的单位不足3家,进行第二次委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采购试验田种植架服务

  三、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根据发包人需要分批次采购田间种植架服务,总面积约27.5亩。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采购数量,服务单位承诺按委托单位需求进行项目实施时间做临时调整。

  2.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采购数量,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3.服务单位需按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采购田间种植架服务(服务包含架材中的立柱、斜柱架材、捆扎塑料绳、带钩膨胀螺丝、塑钢线等的采购、运输,安装种植架、拆除原种植架及处理废旧架材等)。种植架用于开展田间蔬菜试验(主要为瓜类等蔬菜试验)。种植架样式、规格及架材(含竹龄、材质等)必须符合试验田现场种植架规制,其中架材要求:立柱约3米长毛竹、尾径3~4厘米,斜柱约4米长毛竹、尾径3~4厘米,塑钢线直径3.0毫米及以上,种植架的立柱入土约40厘米,每排立柱间距约2米,架高约2.2米(行距、种植架面用塑钢线全部立柱横竖相连,畦面加2条与畦面平衡的塑钢线、固定方式等按照试验田现场种植架规制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蔬菜藤蔓上架后,能抗10级台风;架材规格统一,竹子无明显弯曲(见试验田现场种植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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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田种植架现场照片

  4.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南沙基地蔬菜科学研究部试验田区域内。

  5.报价要求:亩金额不得高于(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亩)。报价包括新种植架的架材中的立柱、斜柱架材、捆扎塑料绳、带钩膨胀螺丝、塑钢线等相关材料的采购及运输,安装新种植架,拆除原种植架及废旧架材运出基地以外区域(含垃圾处理费等)等,以及物流,人工和发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四、验收要求: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服务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合同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二) 每次完成服务内容,并验收通过后,委托单位支付该项项目内容合同总额的100%给服务单位。

  (三)服务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委托单位结算:合同、服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验收表。

  六、项目其他要求

  (一)当有服务需求时,委托单位会立即通知服务单位,无特殊原因,需在7天内开展服务。

  (二)服务单位如耽误本项目实施而造成委托单位损失的应照价赔偿(或者支付委托单位另外找人施工的费用)。

  七、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申请单位具备蔬菜种植架安装服务的能力。

  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申请单位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内容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二)申请方法

  申报单位须在公告发布后5个自然日内,将申报材料(含所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交至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开展蔬菜种植架安装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4.项目委托申请书(含报价,详见附件);

  5.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评审办法

  1、本次公告为第二次委托公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两次公告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2、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天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九、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总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93578、18926294600

  附件: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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