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关于“第一届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暨广州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我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通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第一届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暨广州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组织及运行委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
二、承接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非公益一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委托内容
针对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举办,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承办的“第一届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暨广州市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提供以下服务:
1.竞赛前,组建项目团队,根据主办方、协办方的要求细化竞赛方案;
2.竞赛前,根据需要协助举办方、承办方召开竞赛筹备会议,组织专家组确定竞赛方案、竞赛试题,筹建竞赛裁判组,明确竞赛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3.按照竞赛实施方案,准备各工种竞赛所需的场地(竞赛开闭幕场地、颁奖典礼场地、理论考试场地、竞赛实验室场地等)、仪器设备(配套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废弃物收集处理设施等)、竞赛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竞赛试题、文具、样品、制样工具、试剂耗材等);
4.竞赛时,按照要求,现场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组织协调专家、裁判按既定方案开展竞赛,自行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定性定量结果进行测定,检测机构需具备CMA及CATL资质(提供承诺书);
5.聘请专业人员对竞赛全程进行跟拍并制作视频光盘、整理照片;竞赛结束后撰写竞赛总结;根据主办方和承办方的要求提供竞赛过程中的新闻稿件;
6.提供竞赛前期、竞赛期间以及竞赛后期所需的其他服务(包括交通、卫生、医疗、安保等);
7.承担举办竞赛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参赛人员、专家、裁判员)、场地租赁费、专家费、劳务费、摄影费、测试费等;
8.项目资金:总费用不得高于30万元。
9.申请单位需承诺对承办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试题内容、专家及裁判成员、竞赛结果等,保密范围以主办方和承办方的要求为准。(提供承诺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具体要求
承接主体资质要求、信用要求等详见附件2
六、申请办法
1.递交申请。申请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服务委托申请书》(附件1),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2.资料密封。所有申请资料一式五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后加盖公章),密封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和“在评审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并加盖公章。
3.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邮寄到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申请资料概不受理。
4.其他未尽事宜广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评审方案
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经委托单位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选择其作为任务承接单位。中选单位拟定后,按程序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结束后双方将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申请文件满足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步骤
评审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评审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申请单位的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不进入综合评审。
(3)综合评审:评审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按照《综合评分表》(附件3)内容进行评审,所得总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申请文件满足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服务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9号,邮政编码:510308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32306524
附件: 1.服务委托申请书
3.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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