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委托服务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渔业船舶检验及抽检技术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购买2024年渔业船舶检验及抽检技术服务。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营业范围应有包含从事船舶检验、修造或船舶工程评估、船舶监理等服务项目,并具备开展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检测、效用试验、质量评估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能力的技术机构。

  (二)项目承接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查原件)。有渔业船舶检验项目承接案例的优先。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要求。

  根据委托单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等规定,对广州籍渔业船舶的消防装备、结构防火、电路蓄电池布置、无线电通讯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抽检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报告。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以下三类:

  1.前往广东省内沿海水域实地复核、动态抽查正在海上作业的渔业船舶。计划抽检渔船10艘左右。

  2.前往广州市渔港(渔船停泊点)对大中型渔船、载员10人以上渔船、跨海区作业渔船、钓具渔船、非捕捞渔船等五类重点渔船开展专项抽检。计划抽检渔船10艘左右。

  3.对近三年新建造渔业船舶进行抽检,并开展航行、试捕作业试验。计划抽检渔船2艘。

  (二)项目经费:总经费不超过3.5万元,项目内容及数量有变动的结合实际调整,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海上渔业船舶检验需乘坐交通船,可能产生海上交通运输费用。预算经费为项目一次性包干费用,含项目工作人员车船交通接驳、劳动保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三)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

  四、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渔业船舶检验及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

  2.申请人如实填写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于2024年6月30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寄达时间为准),并与联系人电话确认,超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昌先生;联系电话:020-86571460

  附件:《渔业船舶检验及抽检技术服务委托申请书》.docx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