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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购买2024年度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服务的公告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有关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二、资质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实施能力以及设备、场所、人员等条件。

  三、委托内容

  服务方根据购买方要求,为购买方提供渔船渔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宣传服务,预计2024年7月上旬举办,为期1天,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供LED主屏,规格为10×4m高清分屏,共40m2,保障并宣传应急演练活动。

  (二)提供音响,包括线性全频音箱8个、超低音箱4个、监听音响2个、全频音箱4个、配套器材、无线咪8支、调音台以及调音响师1人,保障并宣传应急演练活动。

  (三)提供舞台,规格为10×3m共30m2,包括KT板舞台围边,保障应急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根据购买方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和宣传应急演练活动的服务。

  四、申请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五、其他要求

  (一)时间要求:预计2024年7月上旬实施,申请人应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购买方要求完成相关服务。

  (二)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2万元(需提供报价单)。

  (三)申请单位以往有过相关活动成功案例的予以优先考虑(在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成功案例的合同、方案等材料)。

  (四)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要求”项目中所需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其他有关本服务项目的支持材料。(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即可,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单位资质条件、报价和以往案例情况择优确定本服务最终供应方。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需事先与联系人确认并另行报送纸质版材料,受理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材料的时间计。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403室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2195

  传真:(020)86375705

  附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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