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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委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工作,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决定委托社会力量开展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申请主体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货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委托内容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在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的指导下,按照附件《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需求》的要求,做好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工作。

  (二)根据农业农村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关于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业电商推广等方针政策的工作要求,结合广州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详细的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工作方案、专题教材等。

  (三)根据业主工作需求和指导下,在广州市内组织不少于6场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及不少于2场农业电商直播实战演练,每次人数不少于30人。

  (四)根据应用推广活动需求,做好每场活动的调查反馈意见收集工作。

  四、服务方式

  组织开展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需求调研、电商应用推广等活动。

  五、承担企业评审办法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申请截止时间

  本委托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七、具体要求

  (一)能力要求

  1. 具有广州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相关证明。

  2. 具备良好及专业的师资团队,具备相关电子商务资质证书。

  3. 熟悉广州市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能满足承办电子商务推广活动内容的基本要求,能够按要求承担应用推广活动任务。

  (二)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纸质材料。

  2.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委托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3.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纸质材料和《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申请书》一式两份寄送到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2号楼4楼(以寄出时间为准)。

  4.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发布本项目的第二次委托公告,并最终在两次公告期间申请的单位中评审择优选定承接单位。

  八、进度安排

  (一)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书进行择优评审确定承担单位。

  (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签订2024年广州农业电商应用推广活动服务项目合同。

  (三)承担单位承诺定期按时报送阶段性成果。

  九、项目经费

  经费不高于人民币12万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2号楼4楼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92223

  传真:86392670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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