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2024年度基地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维修维护服务委托公告
因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基地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设施建成使用多年,设施设备老化损坏较多,为了保障基地科研、科普工作,需对基地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开展维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2024年度基地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维修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基地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维修维护服务
三、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发包人需要分批次进行服务。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采购数量。实际支付金额按照项目清单中的内容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服务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按实际数量结算)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南沙基地内(790亩)
四、验收要求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服务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报价要求:报价单位按项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总体单价下浮率(百分制)进行报价,下浮率必须为正数。
六、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合同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二)每次完成服务内容,并验收通过后,委托单位支付该项服务内容总额的100%给服务单位。
(三)服务单位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委托单位结算:合同、服务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和验收表。
七、项目其他要求:
(一)服务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系统故障响应服务。当维保项目出现故障时,委托单位会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单位,无特殊原因,需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修复故障。
(二)服务单位如耽误本项目服务而造成委托单位损失的应照价赔偿(或者支付委托单位另外找人施工的费用)。
八、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开展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维修维护业务的能力;
3.申请单位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内容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二)申请方法
申报单位须在公告发布后10个自然日内,将申报材料(含所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交至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开展温室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维修维护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
4.项目委托申请书(含报价,详见附件1);
5.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九、评审办法
1.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进行第二次委托公告,第一次申请单位可自愿参加第二次委托公告评审,并在两次公告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评审择优选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为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择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2.选定服务单位后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签订服务合同。
十、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总部二楼219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9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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