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购买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的委托公告(第二次)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根据实验大楼实验室维护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组织或机构公开购买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申请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或组织,且具备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三、委托内容及要求
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机构或组织,承担实验大楼(位于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时间:2024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8日。
(二)维护保养范围:
1. 实验室操作柜台:包括操作台、高柜、通风柜和其它操作台柜;
2. 通风系统:包括新风系统(含新风机)和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包括通风柜通风部件,通风管道、风机和喷淋塔;
3. 实验室气路系统:包括气体室、气体报警控制器、气体管道和各类控制阀;每半年组织气体安装公司开展一次单独巡检,定期更换易燃易爆气体接管。
4. 纯水系统:包括纯水管道和附属配件;
5. 实验室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实验室温湿度监测;
6. 实验室其它项目维护:包括实验室间隔材料、楼顶架构及墙面涂层、门窗、室内排水和电器维修维护等。
(三)每月定期巡检并提供月度巡检报告。维护保养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运行维护总结报告,并提供运行保养的优化建议。
(四)项目服务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系统故障响应服务。当维保项目出现故障时,委托方会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单位,无特殊原因,需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
四、服务标的:不高于14万元。
五、申请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10个自然日内。
六、评审办法
本公告为第二次公告。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两次公告期间的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第一次公告期间的申请单位可自愿提供最新申请材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如申请单位超过2家(含2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如申请单位仅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评审后直接选择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选定承接单位后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七、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公告截止日前寄至实验大楼405室,(以寄出时间为准),并发送申请书扫描件至yuhuanbu@gz.gov.cn,超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405室;
邮政编码:510235;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8442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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