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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关于购买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的委托公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根据实验大楼实验室维护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组织或机构公开购买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

  二、申请主体

  依法登记设立,注册及办公地址均在中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及要求

  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机构或组织,承担实验大楼(位于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实验室及通风、纯水、气路、监控等系统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时间:2024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8日。

  (二)维护保养范围:

  1. 实验室操作柜台:包括操作台、高柜、通风柜和其它操作台柜;

  2. 通风系统:包括新风系统(含新风机)和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包括通风柜通风部件,通风管道、风机和喷淋塔;

  3. 实验室气路系统:包括气体室、气体报警控制器、气体管道和各类控制阀;每半年组织气体安装公司开展一次单独巡检,定期更换易燃易爆气体接管。

  4. 纯水系统:包括纯水管道和附属配件;

  5. 实验室环境监测系统:包括实验室温湿度监测;

  6. 实验室其它项目维护:包括实验室间隔材料、楼顶架构及墙面涂层、门窗、室内排水和电器维修维护等。

  (三)每月定期巡检并提供月度巡检报告。维护保养期结束10个工作日内提交年度运行维护总结报告,并提供运行保养的优化建议。

  (四)项目服务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系统故障响应服务。当维保项目出现故障时,委托方会立即通知项目服务单位,无特殊原因,需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故障。

  四、服务标的:不高于14万元。    

  五、申请截止时间

  公告发布后10个自然日内。

  六、评审办法

  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进行第二次委托公告,第一次申请单位可自愿参加第二次委托公告评审,并在两次公告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评审择优选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为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择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选定承接单位后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七、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项目委托申请书》。

  2.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农村科学院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公告截止日前寄至实验大楼405室,(以寄出时间为准),并发送申请书扫描件至yuhuanbu@gz.gov.cn,超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海鸣街6号405室;

  邮政编码:510235;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84420550。

  附件: 1.评分标准.doc

  2.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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