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2024年职工食堂管理服务的委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财政有关采购规定,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委托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职工食堂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承担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工作(具体需求见附件1),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经费预算:不超过28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机构:“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须标注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3.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副本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服务项目申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申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服务资质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操作规范、应急管理措施、服务业绩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A4规格),一式三份,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超时送达概不受理,提交的资料不予退回。若以邮寄方式,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二)材料要求。所有申请材料文件和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件原件备查。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八、遴选确定
(一)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指标要求见附件3),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供应商;当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发布本服务项目的二次委托公告,并最终在两次公告期间申请的单位中评审择优选定服务承接供应商。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3天,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邮编:51052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1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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