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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选定食堂用房租赁场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租赁食堂的函》及相关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拟租赁食堂用房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人: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项目名称:办公(业务)用房租赁经费。

  三、拟租赁事项及内容: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租赁食堂的函》,拟租赁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金煌汽配城自编A9栋201-205室(建筑面积424.6平方米)作食堂用房,合同期限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租金35.67万元。

  四、拟定租赁场地的依据:为切实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租赁食堂的函》租赁此场地。

  五、拟定租赁方名称:广州市金煌汽车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313号B3栋三楼。

  六、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其它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325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0-860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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