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良种良法宣传推广服务的委托公告
为做好我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宣传推广工作,结合财政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开展良种良法宣传推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委托内容
(一)宣传推广2024年广州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按农时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宣发,推文不少于3篇,其中采写报道不少于1篇;
(二)2024年广州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现场培训布展服务,设计制作宣传展示牌、横幅、宣传展牌贴纸、展台,设计品种标识牌等(详见附件1.现场培训布展服务清单)。
三、项目经费
全年总费用不高于4.3万元。
四、具体要求
(一)企业要求
1.应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宣传推广、活动布展相关的经营范围。
2.应具有稳定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
3.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建议具备良种良法宣传推广经验。
4.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二)截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方法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同时发送Word文档电子版至zhzhy@gz.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良种良法宣传推广服务申请”字样。
五、遴选确定
(一)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评分指标设置见附件3);当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发布第二次公告,并最终在两次公告期间申请的单位中评审择优选定1家服务承接单位。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如无异议,双方将按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杜女士;
办公电话:020-87219570。
附件:1.2024年广州市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现场培训布展服务清单
2.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
3.评分指标设置明细表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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