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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购买饭堂管理服务的委托公告

    

  为做好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饭堂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工作运行正常,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决定向社会公开购买饭堂管理委托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内容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承担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饭堂管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书(详见附件1),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询。

  2.服务期限: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3.人员配置: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总数量不少于4人,其中厨师不少于1人。

  (二)饭堂管理服务费预算:28万元整(以年度预算下达资金为准)。

  三、申请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时提交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申请流程

  (一)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二)投标需递交材料: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申请表:《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饭堂管理服务委托项目申请书》(附件2);

  2.资格审查资料:经营范围含有餐饮服务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上述1-2材料一并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价单:下载附件3填写,独立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评分所需相关文件。投标人对评分相关文件对应采购需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一式叁份,独立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价单和评分相关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印章。

  1.报价单不可有任何的涂改或修正;

  2.评分相关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涂改或修正处必须由申请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3.评分相关文件封套表面标明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以下情况将拒绝接收申请及相关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

  2.申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3.通过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申请;

  4.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申请及评分相关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5.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申请及评分相关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单位。

  (五)申请方法: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资料送达或邮寄至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若以邮寄方式报名,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评审

  投标人数量1家及以上的,按以下流程评审:

  (一)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评分相关资料满足公告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步骤

  1. 资格性审查:评审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评审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评分相关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公告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评审组对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按公告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技术评分为现场厨艺烹饪评比,时间定于申请截止日期后的一周内完成,由采购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派出拟中标后为采购人服务不少于半年的厨师参加现场厨艺烹饪。如投标人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

  (三)评审结果

  拟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1家作为中标人,承接采购人饭堂管理服务,并在网站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中标人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进驻提供服务。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325号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邮政编码:510440;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36244679。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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