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科院资产报废处置回收公告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有一批资产需报废回收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企业进行资产回收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申请主体: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
三、委托内容:回收处置报废资产
四、评审办法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对申请企业递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企业,遴选结果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六、具体要求
(一)企业要求
1、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相关资质。
2、为本批报废资产提供评估服务的企业不可以参与此次处置回收。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企业可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查阅有关要求,下载有关表格。
2.请申请企业认真阅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竞价须知》(见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残值报价表》(见附件2、3),用A4纸打印,连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于2023年11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前寄到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三)其他要求
1.请需要现场查验的申请企业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0:00凭加盖公章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回收报名表》和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到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集中进行现场查验;其余时间不再安排现场查验,报废资产存放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号、南沙区同安东围路、花都区花东镇高溪村桑梓路。
2.中标企业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后,应在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废资产回收的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处置回收残值收入。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7-19号广州市农科院财务部
邮政编码:510308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01477
附件:1.国有报废资产处置回收残值竞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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