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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购买土壤样品检测服务的委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财政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购买土壤样品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委托内容

  1.中心基地范围内的土壤样品取样服务;

  2.土壤样品检测服务,检验内容包括:pH、水溶性总盐、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交换性钙、镁、有效铁、有效锌、有效硼、铜、铅、汞、镉、砷、铬、镍等指标。  

  三、服务经费 

  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总费用不高于2万元。

  四、申请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管理团队与技术队伍。

  3.申请单位须为CMA认证的省级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6.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委托内容的申请。

  五、申请流程

  1.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

  2.如实填写《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报告等)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另提供电子版1份)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寄送到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部(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概不受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zhzhy@gz.gov.cn。

  六、遴选确定 

  1.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择优拟定1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不足3家时,我中心将发布该项目的第二次委托公告,并组织对两次公告期间的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服务承接单位。

  2.服务承接单位拟定后,我中心将在网站发布公示,公示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北路468号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植业部

  邮政编码:510520

  联系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20)87219570

  电子邮箱:zhzhy@gz.gov.cn

  附件:1.广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委托申请书.doc

  2.评分指标设置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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