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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25年广州市涉渔“三无”船舶联合销毁暨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服务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沙区农业农村局、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拟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涉渔“三无”船舶联合销毁暨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和计划,现向社会公开采购2025年广州市涉渔“三无”船舶联合销毁暨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南沙区农业农村局、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二、资质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须具备船舶拆除能力,具有船舶拆除器械设备及工作条件,需提供佐证材料。

  (二)项目承接单位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提供佐证材料;无该项资质的,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承担,但须与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三、委托内容

  根据委托方项目基本需求,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及非法捕捞工具的拆解销毁和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活动,完成活动场地布置及宣传推广,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工具运输、海上拖运、吊运集中、船舶保管、拆解销毁、残值回收等服务事项,处置对象为涉渔“三无”船舶约130艘,非法捕捞工具(渔网渔具、发电机、电鱼机、蓄电池等)一批,项目经费不超过22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负责布置搭建涉渔“三无”船舶联合销毁暨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活动现场。

  (二)负责涉渔“三无”船舶及非法捕捞物品拖运(押运)、吊运到集中拆解场所,运输范围广州市辖区。

  (三)负责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销毁活动。

  (四)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事后清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拆除、环卫清理等)。

  (五)负责对拆解销毁的船舶及非法捕捞工具残废品回收工作,并按规定处置。

  (六)开展渔业船舶消防救生应急演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练活动现场布置、道具、演练船只、演练人员等演练保障。

  四、选定办法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对申请企业及其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承接服务企业。

  (二)具备国内船舶管理、船员培训、船舶引航、陆路运输及海上拖运船舶能力的单位优先考虑,提供佐证材料。

  (三)有承办类似活动经验单位优先考虑,提供佐证材料。

  五、申请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

  六、申请方法

  (一)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下载《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2025年6月11日前寄至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送达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三)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上文要求的相关资质佐证材料和其他有关本服务项目的支持材料(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即可,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四)委托单位将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申请单位资质条件、报价和以往案例情况择优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3408室

  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77072;

  传真:(020)86375705。

  附件:广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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