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关于2025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委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拟委托符合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2025年农药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
二、承接主体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公益一类法人或企事业单位。
三、委托内容
(一)按照要求在广州市辖区内抽取农药品种200个;
(二)对所抽取的农药进行产品质量和隐性添加成分检测(不少于440个检测项);
(三)项目经费不超过24.3万元。
四、申请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组织人员赴各区协助抽取农药产品200个,对所抽取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每个产品必须检测标称有效成分含量,部分产品检测是否添加其他隐性成分,检测项目不少于440项;
2.按照《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要求,检测有效成分含量(液相色谱法)费用收取低于484.4元/项;参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农资产品质量监测支付抽样费,抽样费用收取不高于150元/个;
3.具有能充分保障农药抽样检测所需的交通设备、人员、时间,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省级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料复印件;
3.具备农药产品质量检测的能力,提供能够检测的农药项目参数等资料。
4.提供其他可证明申请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的材料。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gz.gov.cn/)“委托服务”栏目下载附件1《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项目委托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项目委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与相关资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料密封。所有送审资料密封包装,外包装应当清楚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包组号(如有)的字样。送审资料若有破损收件人可拒接。
(四)资料递交。按规定时间送达或邮寄到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以寄出时间为准),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七、评审确定
(一)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二)申请单位不足3家的,予以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公告前将书面告知首次公告申请单位,确认是否延续原申请。若第二次公告申请单位总数量仍为1至2家,则委托单位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及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后选定1家作为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候选人。
(三)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按流程确定项目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6392272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大院3304室
邮政编码:5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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