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关于拆除农普堂服务委托公告
因使用年份较久,加上9月份受到“摩羯”台风的影响,导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障安全,需要对南沙基地农普堂进行拆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拆除农普堂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二、项目名称:拆除农普堂服务
三、委托内容
(一)服务内容:拆除约565平方米局部两层木结构松树皮屋。
(二)工期要求:5个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六涌半南沙基地内
四、报价要求:最高限价为4.8万元,报价表如下:
工程服务报价表
五、验收要求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服务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付款方式
工程通过验收后,服务单位提供凭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给服务单位。
七、项目其他要求:
服务单位如耽误本项目而造成委托单位损失的应照价赔偿(或者支付委托单位另外找人施工的费用)。
八、申请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开展人工拆除木屋工程的能力;
3.申请单位必须熟悉所申请任务内容的情况,对提供服务的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申请方法
申报单位须在公告发布起5个自然日内,将申报材料(含所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交至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寄出时间为准):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委托申请书(含报价,详见附件1);
4.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
九、评审办法
1.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将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承接单位,择优确定承接单位。当申请单位超过3家(含3家),委托单位将组织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综合评定后择优选择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申请单位不足3家,将进行第二次委托公告,第一次申请单位可自愿参加第二次委托公告评审,并在两次公告期间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评审择优选1家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如二次公告后申请单位为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选择其作为服务承接单位。
2.选定服务单位后将选定结果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中标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签订服务合同。
十、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号,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总部二楼219房。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92562
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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