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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3〕279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柯显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提案的提案》(第2064号)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我市在乡村振兴投资能力、乡村人才振兴以及乡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创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当前工作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市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市政府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会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以及市工商联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6月2日、7月6日、8月7日与您进行座谈交流和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效满足乡村振兴投资需求的建议

  我们持续健全完善农业农村发展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财政优先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一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印发实施《广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广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推动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放管服”改革,规范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职责,理顺业务流程、指导各区有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多措并举确保财政预算优先投入乡村振兴。市级财政始终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力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财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各项重点任务提供坚强财力保障;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占比,2022年达到35.3%。2022年以来,安排债券资金近70亿元,助力增城区中北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15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二)金融支农惠农措施持续创新。一是优化农村金融政策体系。印发实施《广州市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统筹全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有关改革任务、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今年以来,制定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性生猪期货价格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持续完善支持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百千万工程”、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政策体系。二是搭建涉农金融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农融通”平台,导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4500家,促成融资超3亿元。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建设,引导我市37家企业挂牌、展示,入库62家。将乡村振兴纳入我市产融对接“金桥工程”服务领域,组织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对接会,推广“粤信融”“信易贷”“中小融”等线上融资平台,提升涉农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效率。2021年以来,依托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出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和“金融村官”等工作指引,在南沙区马克村成立我市首家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三是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规模。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大对我市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金融支持。2022年,广州市成为全省首个涉农贷款余额突破3000亿元的城市。截至2023年二季度,全市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达3851.64亿元,同比增长20.1%,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0个百分点。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业务创新。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猪禽畜等活体生物资产、村民股金分红权等领域,推出多项创新产品,积极开展“乡村振兴+住房租赁”“保险+信贷+期货”“整村授信”等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发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经验和优势,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林业碳汇超过503.74万吨、1.15亿元。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涉农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渔光互补项目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我市金融机构参与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贷款、项目前期贷款助力绿色矿山建设等案例,入选“2023年度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案例”。

  (三)多元化投入格局逐步形成。一是深入推进“千企兴千村”行动。截至今年6月,村企成功结对1371个,实现有帮扶需求的村对接全覆盖。15家企业上榜“广东百佳爱心帮扶企业”名单、16个帮扶案例入选广东“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典型案例,数量居全省前列。积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低效厂房和闲置资产,从化区制定实施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政策,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增城区以集体留用地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建成新塘万达广场等一批项目;花都区通过点状供地方式推动马岭观花植物园、绿沃川、七溪地芳香产业等项目建设,助力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多种发展形式,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50万元。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行动,盘活各类资源要素,建成五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交易额累计超3000亿元。三是发挥行政性资金引导作用。印发实施《广州市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年度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出台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发放贴息资金2500万元,支持106个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撬动银行贷款超过37亿元;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市财政分年度出资共计1亿元,吸引3.4亿元社会资本投资,共同支持广州市现代种业发展。

  二、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

  我们坚持“引、育、用、留”多向发力,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和政策措施,探索多种形式的乡村引才引智方式,引导各类人才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搭好教育平台,让新型职业农民“学”起来。一是完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培训体系。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经验,制定实施《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分层分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2021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投入720万元,计划5年共投入3600万元,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强化培训基地建设,37家单位获评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27家单位获评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基地,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为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提供扎实基础。二是构建“内容丰富、精准高效”培养模式。重点遴选具备较高学习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为培育对象,聚焦发展优势产业和打造特色产业品牌,因村、因户设置村级防疫员、村级农技员培训等社会服务型课程,电商运营管理、水产养殖、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等生产经营型课程,农机培训等专业技能型课程,注重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同时,实行“一班一案”,坚持集中授课与分散指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授课相结合的形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三是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辐射效应。落实培训监管、档案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统一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培训效果,促进培训质量提升。全市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3222人,1人荣获“2021年广东省十大杰出精勤农民”称号、1人荣获“2022年广东省十大杰出高素质精勤农民”称号。

  (二)完善激励机制,让乡村本土人才“带”起来。一是以评比竞技增强荣誉感。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带动人才返乡下乡投资兴业,3人获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10名农业农村创业者成功入围“珠江农创”首期创业领军人才孵化营。今年3月,在农业农村部主办的第六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总决赛上,我市农业企业“柑橘精深加工实现进口替代”等3个项目勇夺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1项(包揽全省获奖项目)。二是以职称评审增强认同感。注重发挥职称评审“总牵引”作用,积极培育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和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自2021年首次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以来,共有237人通过市评委会评审获得“乡村工匠”职称,299人获得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农业人才职称。三是以政策激励增强使命感。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北部条件艰苦学校给予适当倾斜,对边远贫困地区农村老师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增设农村学校老师补贴,去年以来新增1488名乡村教师参加学历提升项目。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增编内人员919人,基层医疗机构特殊艰苦一线从业人员分配入户名额占比近七成。

  (三)改善创业环境,让返村创业人才“聚”起来。一是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印发实施《广州市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和创新发展。健全龙头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组织各区分管领导和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分别联系服务1家农业龙头企业,动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目前,全市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27家企业上市或挂牌,4家企业入选《全球独角兽榜》,22家企业入选《中国农业企业500强》,超过全省上榜企业总数(62家)三分之一。二是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深入拓展乡村产业生态链、价值链,新增10条乡村游精品线路,百家“星级酒店-精品民宿”结对签约。积极搭建农村电商产业园、返乡创业就业基地,挖掘和培育优秀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以点带面推动“电商创业者+农产品基地”“电商创业者+农民合作社”“电商创业者+农户”等模式联动发展。2020年以来,全市建成集创业孵化、休闲旅游、农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农村电商产业园区1个、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1家,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建设171家,培育80多个村(社区)种植户、养殖户和农副产品经营人员等426人,成功孵化5个农村创业项目。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新打造基层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模式,全市建成154家就业服务驿站,共计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约7.7万个,成功帮助超过5000人实现就业。深化“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已在白云、花都、增城、从化等全市主要涉农区建成4家区级、26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提供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交流活动等“一站式”精准化、专业化人才服务。深入推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项目,去年招募派遣112名高校毕业生赴涉农区开展志愿服务,今年申报80个岗位需求计划。

  三、关于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建议

  我们坚持以党建引领,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让人人既成为乡村治理成果的受益者,也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

  (一)坚持“搭台唱戏”,撑起乡村治理“顶梁柱”。一是以党建引领建强乡村治理组织架构。印发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要点》,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25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制定网格党建20项举措,深化村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7029个农村网格党组织运行机制,全面构建“镇(街)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综合网格党支部—楼栋(单元)党小组—党员责任区”五级基层组织架构。二是以建强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强化村民自治意识。制订实施《关于深化党组织领导下基层自治组织动员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引》,加强社区组织动员队伍力量“选育培用”,推动“五社联动”与城乡社区协商、社区组织动员体系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三是以“清单制”“积分制”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印发《广州市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广州市村民委员会自治事项清单》,明确村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35类175项清单,指导各区、镇(街)、村明晰责权边界。以实施农户“积分”制度为抓手,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乡村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打造了从化西和村、增城瓜岭村等一批积分制运用治理试点。

  (二)坚持“多元参与”,强化乡村治理“动力源”。一是搭建基层议事协商平台。总结增城区石滩镇下围村一事一议工作经验,形成“有事好商量,请到议事厅”、城乡社区议事协商“116”工作法(即:1个核心,坚持基层党组织全面领导;1套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6个步骤,议题收集、党组织提议、议题酝酿、合法性审查、协商表决、执行监督),有效破解农村社区议事协商中开会难、议事难、执行难等问题,全市已实现村(居)民议事厅全覆盖。二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制定实施《广州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工作方案》,规范协商议事流程,明确议事协商人员产生办法,保证非户籍居民代表参会名额,持续推进“外来村民”参与议事协调。目前全市农村议事机构成员18.3万名,形成包括党员、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工作者代表在内,多方主体参与的农村基层议事协商格局。累计开展农村议事协商7.7万次,形成决议10.1万件,执行率99.2%。三是强化法治保驾护航。加强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积极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累计创建“全国法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省级“法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1个。

  (三)坚持“立标树形”,立好乡村治理“风向标”。一是发挥“新乡贤”示范带头作用。发掘一批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企业家、科技专家、文化能人等为代表的“新乡贤”群体,以“新乡贤”典型事迹为主题推出专题报道,引导农村群众见贤思齐。邀请乡贤望老、老党员讲述本村历史文化故事,累计开展“我的社区我的村”等知识讲座和宣传教育活动6.29万场次,参与村(居)民980.47万人次。二是突出宣传教育引导。持续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报道,刊播《农村红白理事会 树立文明新风尚》《创新乡村积分制治理“小超市”带动“大文明”》等报道,营造移风易俗浓厚宣传氛围,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农村环境卫生,关爱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尊重妇女、促进男女平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等农村社区活动。三是持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和年度村(居)务公共民主管理工作要点,推动村规民约修定完善,全市2817个村(居)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四是深化重点领域问题整治。深入开展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运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行动。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推进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进一步推动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乡村振兴领域聚集,扎实开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为我市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三农”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赵金涛、黄骏,联系电话:86395556、3152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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