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建议提案办理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453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3〕227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453号建议答复的函

邓彩联(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种植类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指征的建议》(第2023245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气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并与您在5月3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目前实施险种涵盖粮食、蔬菜、畜禽、水产、花果和设施大棚等共38个,实现我市主要农产品保险政策全覆盖。2022年,广州市农业保费收入9.22亿元,较2020年的2.02亿元增长356.4%。近三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200亿元,16.7万户次农户参保农业保险,近3.5万户次获得超5亿元农业保险赔偿,保险深度2.9%(全省第二)。

  二、关于扩大气象指数险的适用范围

  (一)气象指数险实施情况。目前,我市全面实施蔬菜气象指数保险,开办以来,累计承保种植面积达18.75万亩,保费规模6672.69万元,财政保费补贴5338.15万元,赔付金额2889.41万元,赔付率43.3%。2022年,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已逐步覆盖水产、花卉等品种,其中虾蟹气象指数保险已在南沙区落地实施,花卉苗木病虫害气象指数保险已纳入政策性标的并在白云区落地。

  (二)气象指数险优势突出。我市气象指数保险实施几年来优势明显。第一,与传统农业保险相比,信息透明度高,有效降低道德风险问题。农业指数保险的触发和理赔只与相关指数有关,参照指标客观统一,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农户可以制造损失或虚报损失的情况。第二,保险机构省去核损核赔程序,直接降低运营成本,研发推广产品积极性高。

  (三)气象指数保险实施不利因素。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气象指数保险存在一定短板,一是实施过程中某些投保农户获得赔款,但是实际没有发生损失或者损失小于赔偿。二是某些农户实际遭受损失却因气象站点没有触发赔付值导致未获得赔偿。这种基差风险主要由于气象站点密度不足造成。如长此以往,可能使受灾程度低而获得赔款的农户购买气象保险积极性大增,而受灾程度高但无法获得赔款的农户购买气象保险意愿大大降低,从而与农业保险减灾救灾的目标不一致。

  (四)加强气象指数保险适用性调查研究。我市将科学把握气象指数保险的适用性边界,加强调查研究,明确政策性保险发展定位,既要发挥气象指数保险的突出优势,又要尽量控制基差风险。目前我市已梳理水稻、玉米、水果和花卉苗木近几年上万条报损和理赔数据,市气象部门正配合研究分析对应的气象指数。下一步,将结合本地实际来开发气象指数产品,针对适用性程度高的区域和标的作物,设计气象指数理赔方案开展工作试点;针对适用性程度低的区域和标的,仍采用传统定损模式,通过完善传统保险定损细则,明确程序和标准,减少理赔纠纷。

  三、关于优化种植类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指征

  (一)优化种植类保险理赔细则。种植类保险主要包括水稻、玉米、蔬菜、水果、花卉等,种植类作物受灾后不同品种遭受灾害损失不同,不同生长阶段损失程度不同,不同责任损失程度不同,很大部分需要二次定损。政府部门将与保险经营机构一起邀请专家或技术人员加强研究分析,探索试点预赔付机制,优化完善各品种的理赔细则,加强对投保农户和查勘定损人员的宣传培训,不断提升理赔效率和精准性。

  (二)优化提升种植业保险理赔服务能力。一是督促协调保险经营机构通过聘请不同种植品种技术人员,增加专业人员力量,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网络问诊等工具,及时获取农作物灾害数据,提高定损工作效率。三是研究将保险经办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和协议专家数据列为考核因素,同时考核定损、理赔时效。

  (三)创新种植类保险理赔方式。结合种植类作物实际损失数据分析梳理对应的气象数据,研究气象与不同农作物损失的相关程度,针对适用性程度高的区域和标的作物,设计气象指数理赔方案开展气象指数化定损工作试点,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纠纷。

  (四)优化政策宣传培训。一是做好保前宣传工作,要求保险经营机构在保前加强对农户的宣传培训,将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理赔规则明确告知,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详细说明,减少因保险理赔的纠纷。二是加大保后监督力度,通过常态化追踪,对保险经营机构的理赔服务进行监督,设置考评机制,促进保险经营机构提升理赔服务效率和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保险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吕慧欣,联系电话:86395535)                     


相关信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