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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穗农函〔2022〕276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林泰松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普法宣传力度及尽快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的建议》(第20222034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园林局认真研究办理。

  该建议对我市加强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规范提升文明养犬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健康和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有着积极意义。

  市农业农村局和有关会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部署,成立建议办理工作专班,由局分管领导彭聪同志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二是主动沟通对接,彭聪同志亲自带队,分别于3月4日、3月9日、5月18日,通过登门拜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听取领衔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相关单位结合领衔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列出回应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务求实效;各会办单位就各自领域办理意见逐条书面反馈。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普法及防疫宣传

  一是以新法宣贯为重点推进行业普法。2021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后,市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3期学习论坛开展深入学习、研讨,组织普法宣讲团到各区开展新法宣讲培训,培训超400人次,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及有关学习问答、法律小册等资料1.4万余份。接到建议后,我局抓住新冠疫情背景下市民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大幅提高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培训,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畜牧兽医屠管公共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重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普法培训。对培训提出“五个一”的要求,即至少针对畜牧兽医屠管公共管理和服务人员组织一次系统培训,至少对畜牧兽医屠管行业从业人员组织一次普法宣讲,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至少对社会大众通过媒体宣传普法一次,至少印制一批宣传资料派发,覆盖所有镇、村(社区)及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动物诊疗机构等重点服务管理对象。

  二是以场景分类精准推进管理对象普法。市农业农村局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春防”契机,以场景分类的方式,全方位对畜禽养殖、屠宰、运输、水产养殖、动物诊疗、兽药生产、兽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结合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对社会经济的重大危害或潜在风险,以案例敲响警钟,宣传依法经营对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意义,精准推进管理对象的普法,引起行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让法规深入人心,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普法行动、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宣传培训258场次,进村入社宣传416场次,宣传培训1.3万多人次,派发宣传资料11万多份。

  在犬只等宠物饲养的普法宣传中,市农业农村局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较大的“狂犬病”防控为普法宣传重点,通过编印宣传册、制作展板和横幅,运用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组织动物诊疗行业协会送法进社区、乡村,结合过往人感染狂犬病的案例,广泛开展犬防犬免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市民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及对犬只免疫的重视。共派发狂犬病防控宣传单张等8.5万份,制作狂犬病防控科普宣传视频1个,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次深入社区及乡村开展现场答疑及普法宣传。

  三是以案释法为重点引导社会规范养犬行为。在“广州普法”融媒体平台发布“痛心!8岁男童被三条狗咬死,养狗人已被警方控制!家属如何索赔?”“男孩失踪3天,遭4条狗攻击致死,狗主人被刑拘!律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案例推文,深入分析案例背景,详细解读事发当地相关条例规定及律师以案说法,延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法条规定犬主的法律责任,提高犬主的主体责任意识,指导养犬人如何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的注意事项、犬只伤害他人后的紧急处理方式等内容,提高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广州良好法治氛围。

  二、优化犬只防疫管理机制

  一是提升犬只免疫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优化犬只防疫管理做法,依托广州智慧畜牧兽医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了“广州市犬狂犬病免疫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升犬只狂犬病免疫信息采集成效。

  二是提升犬只免疫服务质量。制定全市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及免疫抗体监测方案,采用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全市所有犬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目前全市有51个镇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400多个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狂犬病免疫注射服务。其中,一般管理区(农村)犬只狂犬病的免疫,我市通过“春防”“秋防”集中免疫、常年补针的形式进行,按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入村挨家挨户“打狗针”;严格管理区(城区)犬只通过免疫注射点开展常年免疫。我市对狂犬病等强制免疫病种均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覆盖率、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要求。2021年,全市免疫犬只20.5万只次,其中免疫一般管理区犬只13.3万只次,做到了免疫全覆盖,监测犬血清427份,抗体合格率81.15%(国际通用标准为70%以上),有效构筑免疫屏障。全覆盖狂犬病强制免疫的落实,为我市连续9年未发生人间狂犬病病例,提升公共卫生水平的发挥了重要作用。

  接到该建议时,正值我市启动2022年为期10周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春防”行动。5月下旬,我市“春防”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全市免疫农村犬只5.9万只次,抽检血清样品167份,抗体合格率75.45%,免疫屏障有效。

  三是建立伤人犬只检测工作机制。近年来,多次组织海珠、荔湾、白云、增城等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的伤人犬只开展传染病检验。

  三、倡导文明养犬,强化违法打击

  一是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结合创文等工作,强化《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普法宣传。定期通过省市新闻媒体通报养犬管理工作情况,会同广州电视台、网易公司制作文明养犬动漫视频并依托互联网、城市户外宣传屏幕等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向养犬人发送倡导文明养犬、续期登记等各类服务类短信提醒(累计发送44万条);与广州市宠物诊疗协会合作到286个社区和重点城市广场等组织开展线下文明养犬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2022年5月,我市举办以加强宠物市场管理大家谈为主题的《羊城论坛》,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行业协会、专家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紧扣“宠物市场管理”,共同探讨、推动科学文明饲养宠物。

  二是强化公园等公共领域犬只管理。除盲人、肢体重残人士携带导盲犬、扶助犬外,禁止其他犬只进入风景名胜公园、纪念性公园、历史名园、儿童公园、动物园和市区综合性重点公园等,在公园主要出入口设置犬只禁入标志等,同时由工作人员向市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其他暂未禁止犬只进入的开放式公园和部分社区公园,由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管理中,及时提醒携带犬只游客文明养犬,要求市民为犬只,尤其是大型犬只佩戴口罩、牵绳、自行携带犬便处理装置,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环境。

  三是畅通涉犬违法群众举报。主要依托110平台,接受群众对涉犬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此外,为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举报力度,专门研发“不文明养犬行为随手拍”微信小程序,正内部试运行,计划年内向市民开放,可广泛发动市民通过该微信小程序举报遛犬不牵绳、流浪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以便分析研判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高发区域和时段,精准组织开展执法和整治行动。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打击违法。强化各级、各部门信息互通,形成协调联动的整治合力,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联合行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涉犬违法行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步研发“养犬管理执法”手机APP,通过简易程序方便民警在上下班、下社区、接处警途中常态化、快速、简易、严格执法,用信息化手段解决遛犬不牵绳等违法行为需首次整改、二次罚款的难题,加强对遛犬不牵绳等养犬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托110警情,每周开展四类涉犬警情梳理分析和通报,并将犬伤人警情逐一通报属地区分局跟进反馈依法处理情况。2021年,利用简易程序开展涉犬执法14896宗,同比上升69.1%。截至目前,我市暂未发生不按规定携带犬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突出案例。

  四、严格依法养犬,推进法规修订

  一是修订《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于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内容涵盖犬只免疫、犬只经营、流浪犬收容等犬只管理行为,有效推动我市养犬行为逐步规范、文明。2019年以来我市组织对条例进行修订,将进一步理清养犬管理职责,并建议加大对不按规定佩戴犬牌、遛犬不牵绳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和力度,明确处罚细则,提高违法成本和处罚震慑力。

  二是积极推动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我市将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推动办法制定。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十四五”相关规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落实好各位代表的建议,为广州营造更加守法有序的动物卫生和公共安全氛围。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场景式普法宣传,注重抓典型案件的查处与宣传,提高相关经营主体动物卫生法规意识,做到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提升疫病风险管控水平和能力。

  二是深化文明养犬、科学养犬、规范养犬、和谐养犬,不断改进优化服务,提升服务和管理数据的采集分析能力。

  三是常态化组织落实犬只防疫管理相关工作,实现犬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强化对开放式公园绿地内文明养犬行为的引导和管理,加强多层级多部门联合执法。

  四是继续推动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的制定,将养犬管理相关法治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鉴于市公安局会办意见的公开属性设定为依申请公开,故本答复意见为依申请公开。

  衷心感谢林泰松等代表对我市动物疫病防控社会治理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陈忠,电话:8638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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